早听说纽约哥伦比亚大学附近有家远近闻名的好吃的pizza店,于是一帮不明真相的群众也把吃pizza当成了旅行中的一个首要任务。这里pizza尺寸分三个大小,我当时点餐的时候就忘说small了,结果给我上来了他家最正宗的招牌巨型pizza.拍照的时候真后悔没拿什么东西当参照物,无法让各位身临其境一下...pizza非常的薄,上面的topping可以自选,我就点了火腿和蘑菇,pizza本身自带的cheese也不浓,总之并非属于“好吃”一级别的,我觉得从口味来讲可以说是中下等,估计这家店闻名就闻名在让人惊讶的大小上了。想想觉得真没劲,不以口味征服顾客而是让顾客拿形式说事儿。就好像我看完3D电影之后,只能那3D视觉效果说事儿,而电影本身毫无看头一样。各位注意喽,在没有任何参照物的情况下为了让大家“感受”到它的规模,请参考这个颜色比较暗淡的全球统一尺寸的餐盘,pizza的大小正好是餐盘的大小...我的是jumbosize,我朋友这是smallsize的这是我咬了很多口之后再和人家小号的对比唉,当时我觉得豁出去了吧,你说你丫要是好吃点儿我能不夸你吗。亏着我从小就能吃,不到五分钟就把它彻底全盘消灭掉了。pizza店的师傅最后,估计每位提到这家店的人都只能拿“大小”说事儿。纽约时报1999年3月7日的评论,“Itsjumbosliceis'theGodzillaofthepizza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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