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老峪村等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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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济南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扶贫解困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对100个特困村进行帮扶,提出要探索以地、以房养老等新办法。在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委农办副主任鞠正江对以地、以房养老的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在这一次贫困村帮扶中,济南将对章丘刘河村、历城老峪村和南田村、长清土屋村、平阴西湿口山村这5个不适合人居的村庄进行试点整合搬迁。济南将把这5个贫困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40万元,并预拨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返还县(市)区本级留存部分征地管理费,减免住房建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性规费以及房屋土地产权登记等规费;在村庄迁并中,预先留出部分建设用地指标,拓展集体增收渠道。  据鞠正江介绍,对于以房、以地养老,济南市初步的想法是通过盘活这些老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的财产权利,让他们能够在有生之年享受到这些财产权利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生活保障。
济南新房价8月环比下降0.41% 新房成交平稳
  9月1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2014年8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报告分析显示,全国房价环比上月下跌0.59%,连续第4个月下跌。其中济南房价环比下降0.41%。  根据调查报告,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10771元,环比上月下跌0.59%,连续第四个月下跌。  具体来看,济南8月份的新房价格环比上月下降了0.41%。从成交量来看,根据相关统计,8月25日至8月31日,济南新建商品房市场共成交了1970套,相比前一周的2291套减少了321套。  据分析,自从7月10日济南楼市放开限购以来,济南楼市在短时间内急剧升温,然而政策热度过后,新房成交趋于平稳,再难以有所突破。面对这种状况,不少开发商调低了开盘预期,各种促销手段更是层出不穷,但成交并无大的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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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租房廉租房正式并轨 公租房租金分六档交
  9月1日,济南公廉租并轨政策正式出台。自2014年起,济南市将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租房,原廉租房租金补贴改称为租赁住房补贴。  1日,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副局长姜秀杰说,推行“公廉并轨”的目的在于增加群众在房源选择上的空间和自由度,加强对原廉租住户的退出管理,优先解决城市收入较低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并轨后的公租房政策主要体现了“公廉并轨方便群众、差别化保障低端保起”两大特点,内容包括申请范围、申请方式、分配标准、分配原则、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政策衔接等八部分。  与此前的公租房准入条件相比,此次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准入条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时提供《济南市居住证》。并轨后的公租房实行差别化租金和物业费。根据政策精神,公租房保障群体根据不同收入层次享受不同保障待遇。因此,《通知》将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划为四类。在以往的基础上,新增了两类标准:六区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的,以及低于60%的,租金标准分别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和50%,物业费分别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70%和80%缴纳。  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济南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5648元,50%为17824元,60%为21389元。  此外,并轨后的政策实现了新老政策的有机衔接。还同步对原租赁住房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是降低了准入门槛,增加两个档次的补贴标准。  记者了解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驻济单位、各类社会组织等投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其管辖范围内的住房困难职工,具体申请条件和分配方案参照本通知自行确定,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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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廉并轨差别收费 原"廉"住户可转"公"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日讯 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自今天起正式并轨运行,即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准入分配、统一运营管理,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改称为租赁住房补贴。“公廉并轨”后的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开始,申报时间为9月2日―9月30日,收入认定申请的时间为9月2日―10月10日,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受收入证明的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记者了解到,公租房分配按照不同收入层次等因素,从低端保起。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符合原廉租房保障条件、济南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0%的,将优先摇号。“公廉并轨”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时提供《济南市居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期限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济南市此次“公廉并轨”后实行差别化收费,将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划为四类。其中,六区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以及低于60%的,租金标准分别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和50%,物业费分别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70%和80%缴纳。  为最大限度照顾原保障家庭,济南市规定,一是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廉租住户待遇不变;二是去年公租房申请人的租金标准和物业费按照今年的规定执行(今年比去年优惠);三是对不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住户,可以通过转公租房、退房领取租赁补贴和申请调房三种途径退出。  济南市此次共有拟分配房源4852套成套住房和174间集体宿舍。其中,市级政府拟分配房源为3448套成套住房,包括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乐天居项目3351套,原廉租住房腾空房源97套;拟分配集体宿舍房源为磐苑新居174间。  同时,历下区将推出1404套盛福片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济南市规定,既符合市本级申请条件又符合历下区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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