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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会无期?石家庄“学区房”中的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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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5

  吃喝玩乐购!GO!GO!  □本报记者 水墨 李小白  “这样的女孩是你只配错过的女孩”。如果说,韩寒导演电影处女作《后会无期》中这句台词让你印象深刻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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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心房源成交放缓 豪宅持续放量

  据购房宝指数显示,市中心成交与之前一周相比,有所放缓。上周,绿城蓝色钱江成交21套,绿城兰园和武林壹号均成交10套。而本周,板块内无一楼盘成交过10套。  武林壹号本周仍有3套成交,豪宅的放量,与140m2以上户型限购松绑不无关系。但较之前一周成交10套的成绩,成交有所放缓。[阅读全文]

婆婆买房送给儿子 夫妻闹离婚媳妇想分房

  在离婚诉讼期间,母亲出资给儿子购买了一套住房,并约定该住房为儿子单独所有。离婚后,因为前妻不配合出面办理房产证,王先生不得不将前妻告到法院,前妻称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购买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8月13日,沈河区人民法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判决。据了解,此案是目前沈阳法院系统公布的第一例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判案的案例。  儿闹离婚没地住母亲给买房  王先生和刘女士,经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家庭矛盾,双方感情一直不和。夫妻共同生活了16年后,矛盾已升级到不可调和的地步。王先生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并没能和好,各自分开独居。  半年后,王先生再次来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法院以感情未破裂为由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就在王先生提起离婚诉讼期间,母亲看到儿子一直在外面租房住,就出资帮着儿子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  因为害怕将来儿媳抢房,母亲特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了房屋产权归儿子单独所有。2012年12月,王先生再次来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准许王先生和刘女士离婚。离婚时,财产分割也没有涉及这套住房。  前妻不协助办证还要来分房  王先生和刘女士离婚后,就没再联系。今年年初,母亲给购买的住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因为这套房子是在王先生和刘女士没离婚时购买的,房产部门需要王先生和刘女士一起前来办理。不得已,王先生电话联系刘女士希望她能出面协助自己办理房产证。  刘女士拒绝出面协助办理房产证。2014年4月29日,王先生不得不将刘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并判决刘女士协助自己办理房产证。万万没想到,庭审中,刘女士虽然承认自己没有出资购买这套房子,却提出这套房屋是在他们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王先生的母亲拿出证据,证明购买这套住房是自己出资给儿子购买的。该房总房款56万余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从母亲银行卡中转账支付了55万余元,再加上签订合同前交纳的定金1万元。  母亲购房送儿只算赠与儿子  经审理查明,这套住房购房款绝大部分是从王先生母亲银行卡支付的。经确认,王先生母亲共资了53万余元。其中,50万元来自于王先生母亲沈河区青年大街房产被征收补偿款,另有3.6万是从他人手中借来的。剩余的3万余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  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由于王先生母亲出了绝大部分购房款,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注了所有方式为“单独所有”,故应视为这是母亲对王先生一方的赠与。  8月13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公布判决文书,判该房产应归王先生所有,刘女士协助王先生办理房产证。另外,房款中的3万余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诉讼费用3700余元由刘女士承担。  双方父母给买房按份共有  主审法官介绍,现实生活中,为了让子女过得幸福,父母倾一生积蓄给孩子买房,面对子女婚姻破裂还要分走一半房产,很多老人无法接受。  2011年8月13日开始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就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阅读全文]

追款人不断 蓝泰中介欠款超1800万

  新闻回顾  数十位市民通过沈阳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泰中介)进行二手房买卖,并按照中介方的要求将大量现金打入中介公司的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监管”。几个月过去了,早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买卖房屋的手续没有办成,而当初交的钱也难以退回。8月11日,多人围堵在沈阳国贸中心的沈阳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部讨要说法。8月12日,第一批去讨钱的市民讨回了一半首付款。但闻讯刚刚赶去的市民的钱却仍无着落。  事件进展  随着媒体对“蓝泰事件”持续报道,前往沈阳蓝泰总部讨要首付款的市民队伍愈加庞大。截至昨天下午4时,讨欠款的人群再次增加36人,金额超过600万。加上前两日的金额,目前到蓝泰追讨的欠款已经超过1800万元。昨天,浑南警方已经全面介入“蓝泰事件”,而沈阳蓝泰中介总部已经全面停止办公,两层的办公楼除了两位留下的副总继续与追讨者协商外,已见不到其他工作人员。截至昨晚9时,关在会议室里一天的第二拨追款者走出会议室,他们最终只拿到了不足30%的返款,并且获得了“明天退50%”的口头承诺。  62岁大娘熬两天已糊涂  62岁的张大娘猛然从沙发上惊醒。“给钱了吗?给钱了吗?”看到周围的人诧异的眼神,张大娘有些蒙。“我这是在哪?这不是我家啊。”旁边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张大娘一步也不敢离开这里,已经两天两宿没回家了,现在有点神志不清了。  经过媒体的持续报道,陆续得知消息的市民赶到沈阳蓝泰中介总部追讨欠款。截至昨天下午4时,讨欠款的人群再次增加36人,金额超过600万。加上前两日的金额,目前到蓝泰追讨的欠款总额已经超过1800万元。“这么大的数额,蓝泰真的能筹到钱吗?”许多市民表示了担忧。  更让所有等待的人忧虑的是,昨天的沈阳蓝泰中介总部已经全面停止办公,两层的办公楼除了两位留下的副总继续与追讨者协商外,已见不到其他工作人员。而蓝泰中介分布在各个区的门店业务也大受影响,许多店面只留几个人值班。  一天内只有几个人部分退款  11日首批来讨款的人已经得到了50%的返款,而12日来登记的那些人也已经被请进17楼的会议室协商退款事宜。“只有我们刚来的人,被挡在了会议室的大门外。里面说什么我们都听不见。”从早上8时就赶来等候的王先生向记者透露,12日登记的人仍在会议室中,听说是返款30%。“第二拨人比前一拨人都少了20%,那我们这刚来的第三拨人将是啥样的命运?”  记者了解到,至昨晚9时,关在会议室里一天的第二拨追款者走出会议室,他们只拿到不足30%的返款,并且获得了“明天退50%”的口头承诺。而在昨晚9时以后,第三拨登记的追款者又被集体请进会议室商讨退款事宜。  市民为何冒险把首付款给中介?  在今年5月号的《沈阳楼市》报上,蓝泰中介两个版的房屋买卖信息占据了报纸的二三版最重要的位置,上面罗列着沈阳各个区的房源信息。在两个版的最上方用大字写着两行话:“所有分公司全部直营”和“长期高薪诚聘置业顾问”。  前来讨要首付款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他买房时,正不知选哪家中介好的时候,就是这个广告打动了他。“136家门店,这规模多大,多有实力,感觉特别正规。”王先生说,本来他是对房产政策了解一些的,所以当中介要求他把首付款交给中介时,他还提出异议,希望把首付款直接交到房产局。但蓝泰一再保证,让他彻底打消了顾虑。  蓝泰中介的巨额收益都到哪去了?  8月12日,蓝泰中介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的账户基本为空,如果不从总部和其他渠道想办法,很难返还欠款。  记者在蓝泰中介沈阳总部的墙上看到了一个张贴出来的业绩排行榜。上面标注了蓝泰中介各个区的业绩完成情况。以8月9日的销售报表为例,该月皇姑区的目标为50套,实际完成8套,完成任务比例不足六分之一,而浑南区的目标为80套,实际完成17套,完成任务比例不足四分之一。而其它区同样任务完成的不乐观,最多完成任务的三分之一。  一些据此市民猜测,很可能是近期业绩下滑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而沈阳136家门店每日支出巨大,导致入不敷出。  没登记却被评为“放心中介”?  昨天,沈阳市房产局市场产权处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蓝泰中介至今未在沈阳市房产局办理备案手续,属于非法经营。  但让人跌破眼镜的是,在沈阳蓝泰中介总部16楼的办公区,柜上摆满了蓝泰中介获取的各种荣誉。其中,一块由“辽宁省房产管理局”颁发的牌匾尤其引人注目。这块牌匾的内容为:辽宁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被评为2013年度“放心中介”单位。时间为2013年10月。  这块牌匾也引发了现场多名讨钱者的热议。“蓝泰中介都没在沈阳备案,怎么还被评为‘放心中介’了?这牌匾到底是不是真的?”  警方介入调查“蓝泰事件”  部分报案的市民做了笔录,同时对此事展开调查。据了解,昨天警方已对蓝泰中介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和笔录。“许多人都咬定蓝泰属于诈骗,其实在没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这么说是不准确的。先要调查清楚蓝泰方面挪用这些资金是否是主观故意。”一位接近警方的人士表示。    虚构事实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指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公司收取钱款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种虚构事实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而非诈骗”。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表示的行为。李律师还指出,对于现在的这种情况,市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拿回钱款。  房产局回应:  292家中介有手续  看似实力强大的蓝泰中介竟然没有在沈阳房产局备案,这样的结果让人震惊。昨天,沈阳市房产局第一时间致电本报,表示将以蓝泰中介事件为契机,进一步整顿中介市场。事实上,早在2013年12月,按照《沈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部署,沈阳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行政执法局就联合开展了沈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对沈阳市从事房产中介业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自查,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实地巡查。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并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房产中介机构共有292家。“希望广大市民在办理房屋买卖、租赁等业务时,选择具有合法手续的中介机构,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  实习生 王嘉琪 摄影记者 王 勇[阅读全文]

杭州房贷断供现象增加 多因业主发生重大经济变故

  “内地多个城市出现弃房断供。”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一篇文章提及杭州豪宅昆仑公馆三业主因断供被银行起诉。  钱江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自去年开始,个人按揭款无法按时还的案例确实多了一些,其中涉及的多为大户型房源,而中断供业主多为受到重大经济变故,或者购买前对还款能力预估有误,极少有因为不动产价值缩减而断供的案例。  钱江晚报记者联系上了昆仑公馆断供的某业主,这位温州乐清籍业主,正是为朋友的企业作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而受到牵连导致企业破产,无法偿还按揭贷款。  为朋友企业作连带责任担保  受牵连至债务缠身  这位因断供而被银行起诉的昆仑公馆业主章先生,自2013年9月21日起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记者拨通了章先生的电话,电话那头的章先生无奈得说话一再停顿,“现在只能窝在老家,别说新房子连一分钟也没有住过,现在半辈子心血付之东流,一家人连吃饭都成问题。”  祖籍温州乐清的章先生是做铜加工生意的,十多年前在乐清注册成立了自己的企业,生产加工铜线相关产品,并销往国内外。章先生回忆,这两年虽然不好做了,但运转情况不算太差。  “之前根本没考虑过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而且在我们这里朋友公司间相互担保也很常见,所以朋友让我帮忙互保,我也没多考虑就默许了。”章先生告诉钱江晚报记者,此前,他以公司及个人的名义为朋友的公司担保了300万元的融资债务,同时为了自己企业现金周转,他也以个人名义为自己公司作了800万元融资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但去年年初,朋友的公司出现资金问题关门,朋友也不知去向,作为无限连带责任的他一下成为几百万元资金的债务人,而他的公司也因上了不良信用记录企业的黑名单,银行融资渠道一下被切断。  企业一时间陷入资金异常紧张的境地,而偿还800万元融资也迫在眉睫,没有资金来源的章先生虽然已经借了上千万元的高息民间借款,但是资金漏洞依然无法填补,很快,章先生被迫决定放弃按揭贷款。  至此,章先生已成为三家银行的债务人:朋友公司放款银行、自己公司放款银行、房贷按揭银行。  曾与开发商协商回购  因风险太大被拒  按照目前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流程,商品房未交付前,贷款以房屋为抵押物,开发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事实上,去年章先生就曾与昆仑公馆方面协商,由开发商进行回购,但未成功。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3年下半年,仍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开发商在银行的协商下,在2013年年底为章先生支付了3个月的按揭贷款,并拟和章先生洽谈回购事宜。然而垫付了没多久,开发商发现,章先生的房子被查封了,于是回购之事也彻底告吹,随后,银行也向章先生提起了诉讼。  昆仑公馆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昆仑公馆已经尝试过回购的案例,当时也是一位购买了600万元左右房源的业主无力偿还贷款,与昆仑方面商议好了合适价格实行回购。“回购不仅仅是房源价格合适与否,更要考虑房源风险。”该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约定好后,昆仑方面为该业主一次性还清了300多万元的剩余按揭贷款。然而在办理回购的两个月内,该房源又被另一处法院查封,原因是该业主欠下个人外债,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处房产作为资产被查封。  “这个案件到现在还在执行阶段,房子被拍卖了以后获得款项也必须先支付给银行,剩余部分才是支付给其他债权人和我们。”该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回购的风险其实非常大。  律师提醒  弃房不能真正断供  尽管昆仑公馆业主章先生并非由于房价因素主动弃房断供,然而记者向杭州几家商业银行以及四大行之一的国有银行业内人士咨询时得知,近2年来,“断供”案件确实有增加,记者也在相关裁判文书公告网站上翻阅发现,与昆仑公馆业主弃房断供案件类似的案件中并不鲜见。  “断供的原因基本分为三类,或者是对自己还款能力预估有误,或者因为经济变故无力偿还,或者由于房价下跌主动断供。但其中因为楼市下行,房产价值缩减而主动断供的极少。”钱报房产律师顾问张轶群表示,他近两年确实受理过一些断供官司,主要原因是前两个。他认为,购房者心理也正在慢慢调整,毕竟商品房的本质属性是商品,有价格波动是正常的,而且弃房断供对业主的利益损害极大。  张律师分析,在昆仑公馆业主断供案例中,业主回购的诉求几乎不可能实现,尤其在楼市下行的这几年,因此,对因未偿还按揭贷款而被银行起诉的业主来说,并不是弃房就可以真正断供。  事实上,无论开发商是否还在按揭贷款的连带责任期限内,是否先帮业主向银行偿还这笔本金和利息,业主本人原先所需要承担的本金和利息都必须全额偿还。“若银行同意将房源进行拍卖,其所得若不抵原本按揭的本金和利息,业主仍需偿还不足部分。”张轶群表示。[阅读全文]

杭州限购松绑土地市场发力 主城区再推3宗宅地

  限购的闸门刚刚打开一半,沉寂了半年的杭州市主城区住宅用地市场也开始发力。8月11日,杭州国土资源局发布出让公告,3块涉宅用地的推出终结了半年的宅地空窗期。  三宗涉宅用地中,杭政储出[2014]21号位于大关单元,为商业商务兼容住宅用地。地块出让面积4.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1.8万平米。地块位置滨临京杭运河和大兜路历史街区,西望香积寺及富义仓,周边商住氛围浓厚。  杭政储出[2014]22号、23号地块位于城东新城花园区块,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两块地为相邻地块,地块形状规整,占地约7.4万平方米,容积率略有不同,地上建筑面积总量约为15.8万平方米。地块南侧即为城东新城核心商业商务区,目前已有华润万家、港龙城等大型商业项目入驻,距地铁1号线和4号线交汇站彭埠地铁站距离也不远,交通便利。[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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