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巫小波:电动汽车也应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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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汽车在国内已进入实车选购阶段。然而,频发的各种事故让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质量、如何维权打上问号。对此,质检总局相关人士表示,电动汽车也应履行三包责任。   碰撞时出现起火、车体做工差、电池寿命短、续航里程短……近期有关电动汽车的各种问题被频频曝光。业内人士指出,电动汽车要想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必须加强制度约束,督促企业把好质量关。   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处长巫小波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经销商在销售前应该将车型、保修、质保手册、三包凭证、维修网点等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并应对消费者随车提供三包凭证,电动汽车也不例外。   记者采访了解到,无论进口还是本地汽车,在中国市场销售需要满足四方面条件,包括纯电动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也是如此。   首先,所有企业要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比如美国QS认证,法国EAQF认证,我国为ISO/TS16949认证;第二,要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包括外观、灯光、车轮定位、制动等有关安全性能的实验,同时要提交出厂检验报告;第三,要通过3C强制性质量认证;第四,要履行召回备案和三包备案等相关备案手续。   “汽车产品只要投放到市场,就必须严格执行汽车三包规定。如果是系统性的安全问题就要召回。”巫小波说,在三包规定这样的“后市场”监管模式下,质量问题决定厂家的存亡,电动汽车企业必须把好产品质量关。(记者郭宇靖、任峰)                        
  8月3日电 今天,北京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宣布,从9月1日起调整部分维修配件的价格,调整后,部分维修配件价格平均下调15%。  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执行副总裁南迪表示,“我们一直致力于持续深化本土化战略,优化供应链及物流管理,将更多的优惠回馈给广大客户。通过此次调整,部分维修配件价格平均下调15%, 进一步降低了客户使用车辆的成本,提升了梅赛德斯-奔驰在售后服务市场的竞争力。”  此次部分维修配件的价格调整将涵盖梅赛德斯-奔驰全系车型,范围包括超过10000个配件。其中,挡风玻璃降价29%,转向助力泵降价24%,散热器价格下降16%。  据了解,今年7月份国家发改委约见部分进口车商,调查汽车行业存在的垄断问题。为了回应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捷豹路虎中国7月25日对旗下3款车型的厂商指导价格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中最高降价幅度达到了30万元。7月26日,一汽-大众奥迪也宣布下调国产车型原装件价格。(汽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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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  “您会买新能源车吗?”如果回答“不会”,通常理由是什么?“太贵”“没地儿充电”……近一两年来,无论国家层面还是一些地方,对新能源车支持力度都挺大,但普通百姓买账的依然不太多。问题在哪儿?  针对当下新能源车的种种“痛点”,7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7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开出“止痛”良方。  痛点一:电动车价格远超汽油车  新能源汽车有多贵?举个例子,比亚迪新能源车E6定价31万到33万元不等,可比的比亚迪S6定价10万到13万元。记者比较几家车企发现,新能源车定价通常是可比汽油车定价的两倍到3倍,即便减去补贴,仍然要高出60%到100%不等。  【新政】除此前已经出台的“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外,此番新政还提出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减免工作,同时要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新政还明确,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点评】新能源车贵主要原因是电池成本高,在电池成本无法迅速下降情况下,政府推出税收优惠无疑将大大助力新能源车的推广。以10%的购置税率计算,光免征购置税,购买比亚迪E6这样的电动汽车,消费者就将少掏两万到3万元。  不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许艳华说,从长远看,车企还是要通过降低电池成本,让电动车在经济上更具竞争力。当前,已有车企提出计划,用数年时间争取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也能具有价格竞争力。针对新政,许艳华分析称,这意味着新能源车的补贴至少在2020年前依然会存在,不过补贴数额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步减少。  痛点二:汽车充电一地难寻  尽管一些地方放出消息要大规模兴建充电设施,但受土地、产权等各种因素制约,未见明显效果。即便是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普通居民要找到方便的充电设施都十分困难。一些4S店已经兴建的充电设备,由于输电线路、地理位置等原因处于闲置,此类情况很常见。而小区物业受到线路改造等因素影响,充电桩的最后一公里显得极为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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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列入刑事追责范畴。然而,与醉酒驾车一样,极易引发交通肇事等严重后果的毒驾,却始终没有入刑,面临着危害大却处罚轻的窘境。  所谓毒驾,是指吸食毒品后驾车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危险驾驶行为。早在2012年,全国人大代表张剑星、傅企平,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就在两会期间提出将毒驾入刑的建议。近几年,吸毒类犯罪呈高发态势,而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形也越来越多,严重危害着公众人身安全。  毒驾危害大但处罚轻  6月7日凌晨,张某驾驶的车辆行驶至诸永高速一处服务区时,突然撞上服务区左侧护栏。奇怪的是,司机张某下车后,第一反应不是拨打报警电话求助,而是弃车逃离现场。事后,警察在服务站厕所内找到惊魂未定的张某。经过检测,张某的尿检呈阳性,属于毒驾。  张某称,事发前几天,他一直在吸食毒品,神志总是迷迷糊糊,所以在开车时发生意外。事故发生后,他因为怕自己吸毒的事被警察发觉,就一直躲在卫生间内,不敢报警。  最终,因吸毒后驾驶,张某被注销驾驶证,且3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张某还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万幸的是,因吸毒而迷迷糊糊的张某并未引发严重交通事故。据了解,人在吸食毒品后,会产生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严重限制其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英国一项研究也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慢21%。对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彬告诉记者,毒驾比酒驾对于公共安全现实危害性更大,而其作为一种新的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其违法成本却并不高。  陈彬介绍,2012年8月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规定,排查吸毒驾驶员,对吸毒成瘾未戒除的驾驶员,将强制注销驾驶证。因为没有对毒驾的刑事处罚规定,各地交警一般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毒驾司机,处以200元罚款,并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对吸毒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可以看到,行政处罚的违法成本与毒驾的现实危害严重不成正比,无法达到遏制毒驾违法行为的法律效果。”陈彬说。  毒驾入刑条件已具备  记者了解到,在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了醉驾和飙车两种行为属于危险驾驶罪,而与其危险性相当的毒驾并未纳入危险驾驶罪的惩治范畴。目前,刑法对毒驾的规制只能以其行为后果进行追责,根据其伤亡程度以交通肇事罪,或者造成重大伤亡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而对未造成伤亡的,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对此,陈彬认为,毒驾行为的危险性不言而喻,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刑法规制的空白。“毒驾入刑是大势所趋,已具备相当的条件。”陈彬说,从司法实践来看,吸毒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因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更是触目惊心。此外,从近年来醉驾入刑所取得较好的打击震慑和预防效果来看,毒驾入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毒驾未入刑,使得吸毒人员对毒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主观上放任毒驾所导致的危害后果。  陈彬说,打击毒驾应坚持预防为主,使执法部门能够及时查处危险驾驶的行为,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降低社会管理执法成本。此外,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但刑法并未对毒驾的刑事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本身与刑法“罪刑相称、罚当其罪”的原则相悖。从罪刑相适应原则角度,理应将比醉驾还危险的毒驾纳入刑法管辖体系。  检测及搜查需法授权  据了解,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毒驾的处理也尚未受到特别关注,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虽然涉及吸毒人员较多,但由于毒驾尚不是一个罪名,所以实践中往往被容留吸毒、交通肇事等罪名吸收掉了,并不会被给予过多关注。  此外,由于毒驾的隐秘性强,存在检查难、检测不方便等困难,这也为毒驾入刑增加了一定难度。陈彬认为,想让毒驾入刑还需配套相关细则。  “首先要开发快速反应的检测技术。”陈彬说,尿检或血检检测毒品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路边检查不可能实现,应开发推广快速反应的常见毒品唾液检测板。同时要完善相关检测及搜查程序,与醉驾不同,查处毒驾还涉及到搜查车辆及毒驾者身上是否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因而,交管、路政等执法部门搜查行为的合法性和搜查手段的正当性都需要相关程序规范和保障。□本报记者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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