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钱押假房产证 蒙骗老同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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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某到公安宝坻分局刑侦六大队“投案”,称其对外放出80万元高利贷后,对方未偿还,希望民警帮他要回巨款。案发后,民警核查发现“借款人”采取抵押假证方式“贷款”,遂抓获诈骗嫌疑人。  2014年2月,李某某接同学宋某某的电话,宋某某称其做生意周转资金困难,想从李某某处借款80万元。李某某手中并没有这么多钱,且与宋某某有半年多没联系,不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遂拒绝了借款请求。半个月后,宋某某上门借钱,并拿出位于北辰区的一处140平方米的房地产权证进行抵押,承诺借用6个月,每月付1万元利息,到期归还本金。禁不住宋某某的苦苦哀求,李某某拿出了多年积蓄30万元,还从亲戚那里借来50万元,后全部借给宋某某,并签下借款合同。后来,李某某只收到第一个月的利息1万元,就被宋某某以半年后一起偿还本息为由拖至8月底。借款到期,李某某却联系不上宋某某了,而曾借钱给李某某的亲戚也开始上门催债。无奈之下,李某某只好到公安机关“投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常民间借款,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不构成违法犯罪。民警仔细查看了李某某出示的借款合同、房地产权证和双方来往短信。后经前往北辰区房屋所在地和房管局进行调查,民警发现该房屋并非宋某某所有。2014年12月底,警方在武清区抓获宋某某,并了解到宋某某对外欠款超过200万元,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宋某某交代了其使用伪造的房地产权证作抵押,再以高额利息进行诱惑,进而诈骗他人钱财的事实。  目前,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吕献峰 通讯员朱芳)                        
  据法制晚报消息 历时3年,曾因各种原因两度推迟,直到去年年底才完成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终于有了阶段性进展。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基本完成条例修订的有关工作,并已形成修订草案稿。如无意外,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13日上午,曾参与条例修订的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参与讨论时他建议扩大公积金用途范围,用债券形式进行多元化投资;放宽目前对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过严限制等,获得了住建部等部委的认可。  陈杰表示,公积金的安全性也存在问题,比如在管理上,现在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性质,但是公积金本身的金融性是很强的,中间的一些风险防范,存在很多隐患。  另外是流动性问题。“把公积金看作社保基金,觉得肯定能满足需求,但是实际上这几年,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很好的时候,就会发现公积金入不敷出。”陈杰说。  此前,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司司长张其光介绍,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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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幢楼已经完全贴合  据消息 近日,南京鼓楼区姜家圩一幢住宅楼,由于年久失修,整幢楼向一边倾斜,靠背后一幢楼的支撑才没倒,而且长时间以来无人修理,居民反映住在里面整天提心吊胆。  随后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两幢楼底部还有三十多厘米的距离,但从5层开始两幢楼已经完全贴合。街道表示,目前唯一的办法是由社区派人轮流值守,一旦房屋出现异常或大雨天气,及早疏散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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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自2014年4月25日开始,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至去年12月31日,共开展监测和检查27次,建筑工地扬尘排放达标率为73%。据悉,今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持续开展。记者 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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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2015年度缴存服务工作座谈会,会上通报了2014年中心工作的开展情况。去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9.90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111968户(次)、24.01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8.26亿元、10314户。  据悉,去年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推出了网上业务大厅、提取“移动柜台”、手机APP软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提取委托划转等服务措施,实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昌九一体化”、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取可贷政策、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异地贷款等惠民政策。记者 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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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制定《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充完善办法》(简称《补充完善办法》),对我市2013年6月17日颁布的《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其中,保障办法和基金管理内容有所增减,比如实施“先保后征”,征地前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到位。  缴费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据了解,《办法》实施以来,我市245万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补充完善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以户为单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建立健全个人账户,并将缴费补贴计入其个人账户,“《补充完善办法》改变了《办法》中规定的政府一次性缴费补贴实行单独建账的办法”。  衔接城乡居民、城镇职工险种  据了解,《补充完善办法》指出,被征地农民参保前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按《办法》规定选择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参保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可按《办法》规定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以上二种情况均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处理。  我市要求,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县2月底前要制定出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并在实施前报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社保不落实不得批准征地  《补充完善办法》提出,建设用地单位预先将一次性缴费补贴资金存入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开设的代保管资金账户;批次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地方政府负责预存。  另外,县、区(开发区、新区)呈报征地报批材料时,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到位后,及时将缴费补贴方案、预存资金入户凭证等材料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时,确保征地补偿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将缴费补贴资金足额划拨至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征地材料必须包含‘预存资金入户凭证’,这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先保后征’的有力措施,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记者 高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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