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新闻分析:绕飞能否撬动航班延误的
新闻分析:绕飞能否撬动航班延误的
  民航局空管局自8月28日零时起,实施东北地区飞往中南、西南、西北等地七个方向的21条班机航线改道绕过北京空域的措施。
3期
质检总局:部分重要民生产品质量问题依然突出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28日介绍说,上半年我国产品质量状况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部分重要民生产品质量问题依然突出。   陈熙同在当日举行的质检总局例行发布会上说,上半年,质检部门查获食品、建材类产品案件数和涉案货值列前两位。上半年,质监部门抽查了玩具、童车、纸尿裤、卫生巾、电磁灶、自行车、汽车GPS导航产品等日用消费品,国家监督抽查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9.4%,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在“质检利剑”执法检查中,对18个省217家防水卷材生产厂点进行集中执法,端掉造假窝点60个,查获假冒伪劣防水卷材2.4万卷。   与此同时,涉农产品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上半年,质检部门查获农资类产品案件数和涉案货值列第3位。查办化肥案件2334起,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645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起。   陈熙同说,一些企业产品质量波动应引起重视,小型微型企业的质量问题依然突出。上半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小型企业批次抽样合格率仍然是最低的,为86.5%,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无证生产行为更多地集中在小企业,建筑钢材、水泥、防水卷材等建材产品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生产现象。无证农资产品生产案件绝大多数也是小微企业。   此外,质检总局组织对旅游鞋、纸巾纸(含湿巾)、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动洗衣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等5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39家企业的365批次产品,检出29批次不合格。抽查结果的详细信息可在质检总局网站查询。(记者陈炜伟 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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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勿盲目购买、携带或邮寄动植物产品入境
  国家质检总局28日提醒公众主动了解并遵守国家关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保护自身健康安全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意识,切勿盲目购买、携带或邮寄动植物产品进境。   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在当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介绍,7月份,全国各口岸共从进出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截获禁止进境物3.7万批次。其中从进境旅客携带物中多次截获有“东非罂粟”之称的恰特草共计四百余公斤;从进境邮寄物中多次截获新型宠物,包括绿树蟒、活龟、蜥蜴等活动物和多种植物种苗、多肉植物等。检验检疫部门经过实验室检测,共从截获的禁止进境物中发现有害生物3000多批次,其中包括地中海实蝇、香蕉穿孔线虫等检疫性有害生物。   陈熙同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以及物流行业的深刻变革,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新型业态得到迅速发展,各国面临的国门生物安全风险明显提升。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明确禁止携带和邮寄进境的16大类动植物及其产品有10类目前在国内电子商务平台均有公开销售。   陈熙同说,这些法律所明令禁止产品正试图通过跨境邮寄等途径非法进入我国。2012年,全国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共从进境邮寄物中截获禁止进境物1.5万批次,同比增长43.1%,其中检测发现有害生物1361种,同比增长26.6%,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已约谈国内主要电子商务企业,通报前期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避免给国家和民众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危害。   陈熙同表示,质检总局将在安全可控前提下,依法推动相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合法进境,同时也呼吁和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输入动植物及其产品现象的线索,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记者陈炜伟、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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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国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进口食品971批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28日通报说,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971批,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   陈熙同在当日举行的质检总局例行发布会上说,今年上半年进口食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品质不合格、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标签不合格、污染物超标等,涉及产品种类主要是糕点饼干类、饮料类、乳制品类、酒类、粮谷及制品类糖类等。进口有机红酒、奶粉等食品还存在未获得认证、有机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他介绍说,7月份,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30批、化妆品18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6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饮料类、糕点饼干类和酒类,品质、微生物污染、证书不合格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妆品涉及肤用、口腔和香水3类化妆品,微生物污染、品质和证书不合格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记者陈炜伟、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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