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涨价难 促销打起心理战
48
一边是竞争者压价促销 一边是购房者持币观望  标价6600~6800元/平方米的楼盘,10月下旬活动价低到5800元。正
  二手房交易最怕遇到“黑中介”,一旦中介跑路,要么付了款拿不到房,要么卖了房拿不到款,大笔资金安全该如何保证?近日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在江城业内首推房屋交易资金网上托管业务,通过该行网上银行,实现交易资金银行托管、保证金账户线下落地,保证了客户资金安全。  今年以来,随着二手房限购令的不断解除,房屋价格呈现回暖态势,极大地带动了房屋交易量的上升。国内各大城市二手房交易量相继超过了一手房,逐步占据房地产市场的最大份额。然而,房屋交易特别是二手房交易中却存在很多隐忧,9月份以来,全国多地发生房屋中介跑路事件,让房屋中介面临信任危机。  如何为市民提供安心、放心、省心的购房环境呢?最近,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推出房屋交易资金网上托管业务,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资金安全风险问题。王先生通过光大银行合作的房屋中介公司出售一套房屋,以前需要往返几次银行和中介公司才能走完流程,现在,他只需在中介门店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光大银行房屋交易资金网上托管业务,售房款项即可存放在光大银行托管账户中,待房屋过户成功后王先生可到光大银行任意网点开户并支取售房款项。  据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首付款、全款(包括尾款)全程保管在客户单独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如果不满足支取条件,任何人都无法把款取走,确保购房交易资金的绝对安全可靠,让客户省时省力安心。  据悉,此前该服务在青岛、福州等十六个地区推出以来,托管金额突破4亿元,资金100%安全,获得了市场认可。
【全文阅读】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5日发布《10月份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报告》。报告指出,10月份3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增长24.3%。30个城市中,有27个即九成城市的成交量出现了环比增长。目前连续四个月的成交出现了环比正增长态势。  具体来看,10月易居方面监测的3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1837万平方米,环比增长24.3%,同比减少1.1%。30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成交量出现了环比增长。此外,30个城市成交量已连续四个月出现环比正增长态势。  值得一提的是,10月份一线城市成交量大幅飙升。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328万平方米,环比增长40.3%,同比减少10.9%。从环比值看,一线城市10月成交行情较好,创下了今年新高。  与一线城市类似,二线城市成交量也创下年内新高,三线城市成交量也出现明显的环比增长。  易居研究员严跃进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10月市场成交量赶超9月,源于多方面力量的推动。首先,限购政策松绑下,购房者的入市门槛不断降低;央行和银监会的救市政策出台,使得信贷成本降低;房企继续采取以价换量策略,加大去库存力度;购房者观望情绪逐渐减弱,入市节奏开始加快。
【全文阅读】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谁所有?可能大多小区业主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记者昨日从房管、工商部门了解到,我市2012版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经过修订后开始实施,新版合同首次明确,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对物业用房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    现在,我市新建小区都配备了物业服务用房,而2012版合同对此没有约定,致使有的物业公司挪用物业用房,出租给他人谋利,所获利益被物业公司侵吞。新版合同新增了约定,明确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用房的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这意味着,物业公司对物业用房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如果有剩余的物业用房,如何使用需业主大会决定,即便出租,其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得私吞。    据了解,2012版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物业服务标准约定比较宽泛,导致业主无法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新版合同根据物业费高低,约定相应服务等级。物业服务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公用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绿化五大方面细化了近百项服务标准。按照新版合同约定,如果物业公司没能完成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标准,业主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可由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炒掉物业公司,并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但业主不得以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现在很多小区内,不少人租用住宅办瑜伽馆、培优班等商业活动,甚至还有的注册公司办公,由于给小区增加了人员流动性,给小区物业服务增加了不少负担,其相对于写字楼的低成本物业费引起其他住户不满。对此,新版合同新增了约定,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物业公司可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这意味在小区搞经营,物业费不再是2元多/月/平方米,很可能要3元多/月/平方米,甚至更高。    据了解,2012版合同中物业一般都会要求业主约定,需要交几千元装修押金,但物业公司一般承诺何时退款。常见的情况是,装修完成后,押金转成了物业费,或者押金拖几个月都退不了。对此,新版合同约定,只要业主装修没有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没有破坏承重结构,物业公司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业主。      小区公共道路上的停车收益,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益,到底归谁所有?记者昨日了解到,新版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重申了2012版的约定: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新版合同规定,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租赁、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监督。其所得收入,扣除经营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后的收益归业主所有。  据记者了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量开发商的物业公司,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让业主签字约定“小区公共收益归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所有,业主放弃这些权益”,这就造成了购房补充协议“架空”物业合同的情况。  对此,资深房产律师吴良涛表示,购房补充协议的约定显失公平,属霸王条款,即便业主签了补充协议放弃公共利益,后期如果打官司,小区公共利益还是属全体业主所有。(记者马振华)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