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修订土地管理条例 完善土地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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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9月24日召开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陈健春围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说明。  对于修正案的核心内容,陈健春表示,主要体现在了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土地审批和土地资源统一管理,二是加强了
  在海口土地寸土寸金,该市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统一的原则,规划建设万绿园,为市民和游客留下休闲放松的好去处。 记者 李幸璜 摄  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今年5月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权调整由省林业主管部门行使。图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岭附近林地。本报记者 李幸璜 摄  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人多地少、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尖锐、资源约束趋紧的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通过立法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土地管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是保障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必然要求。《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4年制定,经历了四次修改。《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增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海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条例》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亟待修改和完善。  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思维,体现了国家和省委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新要求  首先,修订《条例》是适应海南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推动海南永续发展的需要。土地资源作为稀缺资源,是决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是一个地区社会发展方式的决定性因素。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加快发展,土地资源越来越短缺,土地资源的资产属性越来越明显,市场价值不断攀升,土地资源的未来价值对海南可持续发展的意义越来越重大。但是,我省土地低价、无序供应、土地闲置等现象还较为突出,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影响了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去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在省委六届五次全会上的总结讲话中强调,海南岛就这么大,客观上需要我们对宝贵的土地、林地、岸线、岛礁、填海地等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优化配置。加强资源集中管理,从短期看、从局部看,市县的资源处置权有所制约;但从长期看、从全局看,有利于实现全省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有利于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有利于海南永续科学发展,也有利于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保护我们的干部。因此,急需通过修改法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集中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以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促进我省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其次,修订《条例》是与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改革相配套,与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相衔接的需要。今年5月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已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权调整由省林业主管部门行使。但当前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征占用林地审核程序与林地农转用、征收审批权限不匹配、程序不协调、操作难等问题,将涉及林地的农转用、征收审批权调整由省政府行使,有利于在同级政府层面林业和国土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同步审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因此,急需修改土地法规,维护我省法规之间的协调统一,解决征占用林地审批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三,修订《条例》是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有关规定的需要。国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近年来,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多次出台相关规定,强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科学规划用地。因此,需要修改法规,进一步明确严格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具体措施,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第四,修订《条例》是落实中央巡视组和国家审计署巡视、审计海南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破解当前土地管理工作中影响发展突出问题的需要。尽管自条例实施以来土地管理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省土地管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非法占地、非法批地等土地资源违法事件多有发生。近年来,土地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引起社会关注。罗保铭书记在中央巡视组巡视海南的反馈意见会上强调,要用改革的办法,堵塞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为加强土地规范管理,堵塞制度漏洞,急需修改法规调整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权等重要的土地审批权限,完善审批程序,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依法管理和阳光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第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修订《条例》提供了制度支持和保障。近年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行网上审批和监督,提高了行政效能。通过修改法规建立全省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规范并公开土地审批流程,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集中管理和监督,还可以提高审批效率和政务“阳光”化水平。  基于上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于2014年9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以立法引领和推动深化海南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对促进海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崛起、推动永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是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责任担当。  修订《条例》坚持走群众路线和开门立法,广泛凝聚共识、凝聚智慧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修订《条例》工作。整个修订过程始终注重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着力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吸收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提高法规质量。  今年年初,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条例》作为重点立法项目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按照计划安排起草了《条例》修正案草案,先经过省法制办审查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草案起草修改过程中,省法制办、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多次征求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县政府的意见。省直有关单位和18个市县政府一致赞成和支持修订《条例》。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前介入了修正案草案的起草、调研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法制办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成调研组,深入市县听取人大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农民对土地管理的意见,并派有关负责同志赴京听取国土资源部有关司的意见。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修正案草案后,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常委会委员对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再次深入市县开展调研,召开省直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反复进行研究论证。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条例》修正案草案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改土地管理条例形成高度统一的共识,于2014年9月26日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注重堵塞制度漏洞和规范权力运行,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  (一)完善土地审批制度,加强土地资源集中管理。新修改的《条例》按照管好、用好、加强集中统一的原则,认真梳理土地审批制度,加强对全省土地资源统一规划、统一交易和统一监管。一是调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及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限由省人民政府行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审批管理。二是完善下放市县的土地供应审批权限。新修改的《条例》在继续将土地供应十多项审批权全部下放给市县的基础上,将其中的国有闲置土地收回、国有非闲置土地收回、国有土地用途改变、国有租赁土地流转、集体土地用途改变和集体土地无偿收回土地收回、土地用途改变等六项审批权进一步明确下放给市县。三是加强土地资源统一规划。按照全省土地利用一盘棋和农垦与地方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要求,将农垦国有农场土地规划编制主体由原来的市县政府编制修改为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将农垦土地规划纳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统一管理。  (二)完善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实现阳光交易。针对在土地交易中存在的运作分散、规则各异、操作不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新《条例》按照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关于“建立健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土地市场机制,推动永续发展”的要求,明确建立全省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并纳入省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在省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供应和交易。此规定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交易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参与各方利益,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阳光交易,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违规行为。  (三)加强土地供应和利用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供应土地的条件。针对闲置土地处而不绝的现状,明确 “净地”供应制度,规定国有土地供应必须以宗地为单位,同时还应当具备符合规划、权属清晰、规划条件明确、安置补偿落实到位等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二是加强征地补偿标准及地价管理。明确了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市县组织测算的征地补偿及地价标准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后再报省政府批准,并由省政府公布;同时明确市县政府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意见。三是进一步规范国有划拨农用地的管理。明确国有划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市县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然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统一供地。四是加强土地改变容积率的管理。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批准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土地开发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容积率,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四)加强土地审批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为堵塞权力滥用的制度漏洞,新《条例》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实行网上审批、网上阳光监督,提高审批效率,体现便民利民。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对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办结情况实行网络全程监控。并要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将土地审批事项范围、条件、申请材料目录、示范文本、程序、期限、审批结果、投诉方式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内部审批职责权限,规范土地审批工作程序,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土地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三是建立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协调机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土地、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四是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五)健全问责制,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遏制非法批地现象,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为,增强法规的震慑作用,新《条例》对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申报、报批等过程中的谎报、瞒报用地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擅自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新《条例》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变通国家上位法的处罚规定,加大对非法占地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供稿)  侧记  加强土地资源集中管理:来自深化改革的呼声  重新梳理土地审批政策;对全省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交易和统一监管……  土地,是海南经济社会赖以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一系列有关土地政策调整的重磅举措和改革呼声,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审议中受到了空前的关注。  9月24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大家畅所欲言,既有对当前形势下土地问题的深思,也有对土地条例修正后实施效果的预估;既有在政策大方向上的谋划探索,也有在法条细节上的字斟句酌。  “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对原条例共计有28条内容的修正,是落实省委关于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有力之举,也符合我省土地资源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热烈讨论中对修正该条例达成的共识。  谈现状,析问题,吐真言,献良策。土地紧系民生,在观点交锋碰撞中,修正案条款不断得以完善,参与者所表达的不仅是对法律的严谨态度,更是一种民生关注,它也势必在维护我省土地资源管理中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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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里昨依法拆除“拦路虎”宿舍楼,完成片区征地拆迁工作  ■41户被拆迁户如期签约,仅一户拒绝拆迁住户被依法拆除  为推动五缘综合医院项目顺利动工,十六冶宿舍楼昨被依法拆除。(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五缘综合医院的建设凝聚了广大居民们的美好期待。由于历史原因复杂,加上规划调整等多种因素,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然而,推动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过程中,一座上世纪90年代的职工宿舍楼却成了“拦路虎”。昨日,这座宿舍楼终于被依法拆除完毕,这意味着,五缘综合医院项目建设也即将进入实质性阶段,项目预计在今年内正式动工。  本报记者 郭筱淳 通讯员 洪重华      美丽的五缘湾片区正成为岛内东部新城的中心。海湾、湿地、温泉……美丽的自然元素在这里汇聚,一大批高端楼盘在这里“扎堆”。然而,这里的医疗设施尚不完善,片区内还没有一座大型综合医院。五缘综合医院的建设将改变这一现状。  “我们真希望赶快把医院建起来!”采访中,很多五缘湾片区的居民都期待着这座综合医院能尽早落成,实现在家门口看病的愿望。五缘综合医院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建设项目,也得到了市人大高度重视,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召开问题调研督办会,并将此项目列为重点督办项目。根据规划方案,五缘综合医院将被打造成公立性三甲水平综合医院,医院建设投入使用后,床位将达到1000多张。片区内还将配套建设妇产科、心血管等专科医院。  五缘医院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正式启动后,一开始进展顺利,得到了片区内企业、居民的支持,并很快就完成了绝大部分的拆迁工作。然而,片区内最后一栋职工宿舍楼却成了阻碍项目建设的“拦路虎”。  这座宿舍楼的历史要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由当时的国有企业中色十六冶厦门分公司租赁乡村企业事业用地建设而成,共有7层42个套间,土地租期为40年。该公司破产后,企业员工和个别外来户通过拍卖取得这座宿舍楼的使用权。  在推动这座宿舍楼征地拆迁过程中,湖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来到拆迁一线调研,并与被拆迁户推心置腹地交谈,表达政府的诚意与决心;同时,成立征拆工作组,下设7个工作小队,不分昼夜一户户做被拆迁户的工作,讲明政策。由于部分被拆迁户不居住在厦门,五缘湾南片区征地拆迁指挥部的领导们三次远赴广东汕头、珠海、深圳、东莞等地,深入被拆迁户家中。耐心细致的工作打动了被拆迁户,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搬离了宿舍楼。      在拆迁现场,周边杂草丛生,地面坑洼, 远远望去,只剩这一座旧楼房孤零零“站”在那里。从某种程度上,这座宿舍楼已经不适合居住。湖里区委、区政府充分考虑到宿舍楼的特殊历史背景,并从照顾下岗职工生活出发,给予被拆迁户妥善安置,他们将住进设施更加完善的小区,社区周边交通便利,市场、学校配套齐全,政府还专门投入资金对小区环境提升改造,有的还给予简易装修。  在推动拆迁过程中,绝大多数居民都支持项目建设,签订协议并将住进新居,仅有一户住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拒绝拆迁, 面对这样的情况,湖里区下定决心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并在规定日期内依法拆除宿舍楼。今年6月正式启动执法程序,要求居住在宿舍楼内的人员及时搬离。截至9月23日, 41户居民已搬离,同时,湖里区相关部门对剩下一户未签约的被拆迁户进行证据保全,并将室内所有物品搬至临时过渡安置房内。值得一提的是,这户被拆迁户将无法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个人损失巨大。  “轰隆”、“轰隆”……昨日,随着大型机械“怪手”的重拳砸下,十六冶宿舍楼主体结构瓦解,彻底被拆除。这意味着,阻碍五缘综合医院项目开工的“拦路虎”终于被清除,五缘综合医院可望在今年内启动建设,百姓将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  【项目名片】  五缘综合医院初步规划设计图。(以实际项目建设为准)  五缘综合医院(暂定名)是由厦门建发集团发起设立的厦门仁爱医疗基金会投资兴建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地处金山路西侧,五缘湾道以南,仙岳路以北。医院按照三级甲等综合型医院标准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5亿元-20亿元人民币,定位为综合医院附加急性后期护理中心,规划床位1380张,设计有门诊部、急诊部、医技楼、住院大楼、康复中心及科研楼等医疗用房。五缘综合医院强调以病人中心的设计理念,追求精致化、特色化、智能化与国际化的经营理念。  【新闻点击】    旧村改造、征地拆迁是湖里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条必经之路。今年以来,湖里区全力推动54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累计完成征地575.29亩,完成年度任务量的80.83%,拆迁52.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量近74.3%。在此过程中,湖里区各个征地拆迁指挥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有力推进,其中五通-高林片区、殿前街道片区、后埔-枋湖片区、湖里街道片区均超序时进度完成任务。五缘湾北片区完成墩上、岭下金福园返迁681户,返迁率达98.5%。江头片区内的乌石浦社60号房屋被依法拆除,推动剩余被拆迁户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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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的“大松北”地区要建成啥模样,未来如何布局,在这里市民可以享受到哪些不一样的生活?在27日召开的 《哈尔滨大松北地区发展战略规划》高层专家咨询论证会中,哈市“大松北”地区的近期、远景规划也向市民展示了哈市继群力、哈西之后将打造的又一座新城。未来“大松北”被定位为哈市的滨水宜居新城,主打创智产业,环境宜人,更适宜人居。  关键词:大松北 打造滨水宜居新城  大松北地区主要包括松北区和呼兰区两个行政区域用地,规划范围为南至松花江,北至呼兰区孟家乡、长岭镇、沈家镇行政边界,东至松花江与呼兰河交汇口,西至哈尔市行政边界,总用地面积 1357 平方公里。按照目前测算,整合的“大松北”地区共有十二个街道办事处、四镇一乡,行政村133个,自然屯372个,总人口71.1万人。  未来哈市规划“大松北”的定位为“开放创智高地、滨水宜居新城”,通过提升功能、提升品质,形成六大主要职能。逐渐形成对俄开放主导的国际门户枢纽和物流中心、国家科技和创新产业基地、东北亚高端现代服务业中心、绿色低碳的宜居新区、国际知名的冰雪避暑旅游度假胜地和新型城镇化的综合示范区。  大松北规划图  关键词:减少房地产开发 引领创新产业  按照规划,大松北未来建设中,将从目前房地产业为主导向创新产业转型。以“科技化”和“新型化”为方向,提升产业竞争力。打造我国对俄高端服务平台,向农业生态化、现代化、产业化的东北大农业发展。同时,将调整工业布局,培育战略性新型产业增长空间,加大休闲产业的培育和完善。  将构建活力高效的整体发展框架,发展沿江黄金产业带,建立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塑造产业核心地位,打造集聚区域高端资源产业带,依托生态旅游资源,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和现代都市农业。  关键词:交通 打造江南江北“半小时交通圈”  按照规划,未来大松北,将打造江南江北半小时交通圈,交通将更加顺畅,新的交通框架由对外交通、过江交通、轨道交通、快速公交所构成。  对外交通:推进哈尔滨北站建设,完成“两主、两辅”的铁路站场布局。加快完成哈尔滨―齐齐哈尔客运专线。由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形成“一环+四射”的对外交通体系。一环:外围城市公路环,四射:哈大高速、哈伊高速、哈黑公路、哈萝公路。将四环高速公路规划为城市快速路,理顺路权管理。将哈大、哈伊、哈黑、哈萝的高速路权向外延伸至规划城市公路环附近,逐步将位于城市内部的高速道路纳入城市快速路系统。  过江交通:在总体规划15条越江通道的基础上,新增西外环和东外环2条,共计17条松花江越江通道。呼兰河现状2条的基础上,规划5条呼兰河越江通道。  轨道交通:规划有3条越江地铁,即轨道2号线、轨道4号线和轨道5号线,为进一步推进松江避暑城的开发建设远期规划轨道8号线服务避暑城并连通至呼兰组团。  快速交通:规划“七纵+五横+一环”的快速公交线路。七纵:快速公交线路贯穿江南、松浦、利民和呼兰组团。五横:快速公交线路联通科技新城、松浦、前进和避暑城组团。一环:快速公交线路主要为避暑城组团内部旅游观光服务。  关键词:生态之城 建七大郊野公园串起新城“绿网”  将通过环境田园化、空间人性化、配套一体化的总体要求,打造成一处适宜居住的生态之城。计划对西北部地区增设三层防护林体系,逐级减弱冬季西北风势力,形成北部生态屏障,涵养水土、防风固沙。保留西北部农田与牧场基底,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区与观光采摘农业旅游区。东南部地区生态体系将保留西南部良好的水域、林地等生态基底,沟通万亩水田及王万铁路线廊道,向东延伸与呼兰高压走廊共同构成东西贯通的生态廊道,沿松花江、呼兰河预留多个“城市通气孔”,形成水陆生态小循环,从而缓解城市雾霾,构建南北贯通的两大城市通风廊道。  提升滨水空间,规划了不同的滨水空间模式。与此同时,在城区外围形成贯通的七条楔形廊道,划定城市功能组团,为城区提供输氧和通风廊道;组团间由快速路串联呼兰河口湿地公园、呼兰郊野公园、紫薇湖生态公园、对青山郊野公园、万宝郊野公园、景阳湖生态公园、天鹅湖农业主题园七大郊野公园,形成连贯的公共体系。组团内部由水系廊道与交通廊道、高压廊道等共同构建内部绿化网络体系,并利用多梯度、多等级公园绿地补充完善内部公共体系。  七大郊野公园分布示意图  呼兰郊野公园  紫薇湖生态公园  呼兰河口湿地公园  对青山郊野公园  万宝郊野公园  天鹅湖农业主题园  “大松北”新交通框架示意图  景阳湖生态公园(记者 仲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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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提起哈尔滨的松北仅限于松北区,但今后哈市将把呼兰老城区、利民开发区、松花江避暑城等与松北区“合一”发展,打造哈市又一新城区――美丽“大松北”地区。这是今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办,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承办的《大松北地区发展战略规划》高层专家咨询论证会上获悉的。  哈市松花江北岸包括松北、呼兰两个行政区,该地区地域空间广阔,区位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良,具有转型发展的巨大潜力和明显优势。今年年初,省委要求哈尔滨把统筹松北地区的发展作为战略重点,为此哈市市委、市政府坚持和突出“一江居中,两岸繁荣”战略构想,积极谋划松北地区发展战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形态塑造、生态要素导入、新兴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提升等推进力度。  结合各级政府决策部署,在本次《大松北地区发展战略规划》高层专家咨询论证会上,哈市城乡规划局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哈尔滨大松北发展战略规划》首次亮相。《规划》中针对哈尔滨江北地区缺乏区域统筹的现状,建立了“大松北”概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大松北”地区规划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江北地区,主要对松北区、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和松花江避暑城等地区进行统筹规划,总用地面积135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684平方公里,规划期限2014至2030年,远景至2050年。规划中包括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城市风貌控制、生态保护利用、产业与文化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性设计。(记者 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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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达40%的小区里绿树成荫,高层住宅棕色墙体外缀满太阳能电池板,密闭性良好的窗户让屋里安静如夜,居民出门走不到500米就有公交站……省钱、舒适、便捷的生活,让南京市上坊保障房片区4组团的几个小区成为中低收入市民申请的首选,这里也是南京首个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的保障房组团。  所谓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水、节地、节能、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民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以满足中低收入者住房基本需求为目标的保障房,有着“三差”的刻板印象――质量差、地段差、配套差。位于“三差”之首的质量差,让保障房长期成为城市建筑的一块短板。将保障房提升到绿色标准,就是从质量入手补齐保障房的短板。  “从舍不得多用电到不需要多用电,这是保障房住户最直观的感受。”南京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建石说,绿色建筑会给保障房住户带来生活习惯的变化,如果更多保障房能够达到绿色标准,以被动房理念建设的这些房子将让越来越多人适应低碳生活,甚至让中低收入者引领中国的绿色生活潮流。新华社记者 杨绍功 高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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