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吃饭引口角被刺身亡 亲属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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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8月1日电(见习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李济洲 赖建平)浙江男子在工作时间因口角被同单位的另一名员工刺杀身亡,家属一纸诉状,将雇主告上法院,要求赔偿33万余元。记者8月1日从浙江衢州常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审结,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
  石家庄8月1日电 (记者 陈林)8月2日(农历七月初七)是中国传统节日“七夕”。随着民间传说中的经典爱情代表人物牛郎、织女即将“相会”,各地商家为“中国爱情节”商战硝烟再起。  七夕坐看牵牛织女星,是中国民间古老习俗。相传,每年这个夜晚,是天上织女与牛郎在鹊桥相会之时。凡间的妇女在这一天晚上向她乞求智慧和巧艺。或源于牛郎织女再相会的凄楚动人神话故事,这一节日如今多被称为“中国情人节”或“中国爱情节”。对此多位学者表示,七夕节不是中国爱情节,呼吁请勿误读传统。  石家庄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燕赵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梁勇教授表示,七夕节在古代从来不是什么爱情节,而是关于女性社会角色认知的文化节日,起源于中国,后遍及东亚各国。因要求妇女明确女红修养,节日活动以乞巧为主,故而称为“乞巧节”或“少女节”、七巧节、“女儿节”。  梁勇说,七夕节原本习俗就是妇女们进行各种乞巧活动。这是一个女性的节日,文化精髓就是学好女红,是中国妇女传统美德之一。乞巧方式大多是姑娘们穿针引线验巧,做些小物品赛巧,摆上些瓜果乞巧,各地区乞巧方式不尽相同,各有趣味。  “乞巧节习俗如今在许多大城市已被某些人误读,甚至被扭曲为所谓中国的情人节,而失去了乞巧节本真的特色和文化内涵。”梁勇说,在韩国以及中国台湾,乞巧节的文化仍然保持着女性家庭角色定位的本色。家长鼓励少女学习女红手艺,传承男耕女织的传统美德。  对此,中国民协副主席、河北省民协主席郑一民也认为,对传统节日要有正确的解读,中国七夕节按历史文献记载和传统文化内涵及表现民俗事项看,此节是乞巧的节日,是女人祈求上天或神灵使自己变得聪明伶俐,实现女人梦想的节日。“如果中国传统节日被商业外衣包裹后,节日的价值会变得轻多了,也容易造成误导。”  郑一民说,节日内涵以女人为主体,是女人自省自立自强,实现女人梦想的节日,不是爱情。但客观说也有爱情因素在其中,如女人除实现自身目标外还有选择称心如意伴侣的梦想,“但完全称之为中国的爱情节,并不合适。”  河北省民俗文化协会会长袁学骏认为,叫“爱情节”和“夫妻节”都有局限性,叫七夕节最为标准,如端午节一样本身内涵就非常丰富。但为突出爱情主题,叫“情侣节”也是探索和创新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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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8月1日电 (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 通讯员 林静)“抱养个小孩充当他的孩子,然后一起扶养,这样他就不会离开我。”先是被父母包办婚姻,后再被人贩子拐卖到外省被逼成婚,她在40多岁时终于找到了“真爱”,一个比她小13岁的男友。为了“拴”住小男友的心,她借假怀孕之机,从路边偷抱了一名小孩充当她跟男友一起生育的孩子。8月1日,记者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拐骗儿童案被告人李小芳被法院一审依法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小芳来自贵州省,17岁时父母把她许配给本村一个男人。25岁时,不满包办婚姻的她离家出走,但不幸被老乡拐卖到福建省建阳的一个偏远山村,被逼跟当地村民黄某成亲,育一儿一女。2007年小芳夫妇来到台州市黄岩谋生。  2011年,同事李某闯进了小芳的生活。虽说李某比小芳小13岁,但两人比较谈得来。李某知道小芳有家室,但不计较,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  不久黄某发现了小芳的婚外情,要带小芳回老家,小芳不肯,表示不愿再跟黄某一起过日子。此后,小芳不顾家人反对,与李某开始了同居生活。  2012年夏天,小芳发现自己一直没来例假,而肚子似乎在变大,没想到自己高龄还能怀孕,小芳既意外又惊喜,李某得知后也很开心。两人比以前更加恩爱。  转眼到了次年春天,李某和小芳双双辞职,小芳挺着七、八个月大的肚子跟李某回老家养胎。临近预产期,李某和家人都催着小芳去医院做下检查,可小芳总是推三阻四的。  4月小芳从李某家不辞而别,回到黄岩直奔医院。原来凭着以前的生育经验,小芳越来越感觉自己没有怀孕的迹象。  当检查医生告知她只是腹部长了个瘤时,小芳既失望又恐慌,没有了孩子,拿什么去“拴”小男友的心呢?  一周后,李某赶到黄岩找到了小芳。小芳一边暗中拼命收腹,一边镇定地告诉李某,孩子在她离家出走的那天路上就出生了,现被孩子姑姑带到福建老家,过些时候她再去要回来。  李某半信半疑,此后,隔三差五地催着小芳去抱回孩子,小芳一再推脱,有时催急了,李某会动手打她。小芳知道自己亏欠李某,任由他打骂。可当李某的拳头频繁地落下时,小芳再也撑不住了,决定去抱养个小孩充当李某孩子。  今年年初,小芳告诉李某她回趟老家去把孩子领回来。  2月24日,小芳来到新前街抱走了一个独自玩耍的小男孩。为了小男孩不容易被他人认出,小芳给孩子换了新衣服还剪了头发。  期间,小芳跟李某通过电话,骗李某她已带着孩子正从杭州往家赶。手上虽已抱着一个可以向李某交待的孩子了,但她的内心却一直在挣扎,要不要把这孩子交给李某。  而当她走进动车站侯车室时,就被守候多时的警方抓获。  近日,黄岩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审理后认为李小芳以自己扶养为目的,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儿脱离家庭监护,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故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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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8月1日电(见习记者 张骏 通讯员 郭楼儿 钱云峰)16岁,满脸稚嫩,还是孩子的模样,面对审讯,他哭了,也很懊悔,“当时就是莫名的冲动,也许是压力太大了。”  1日,记者从浙江湖州警方获悉,当地一名年仅16周岁的小伙小华(化名)涉嫌一起持刀抢劫案件被抓获,更让警方感到五味杂陈的是,调查中,警方发现该名小伙还涉嫌三起猥亵他人案件。  7月28日晚10点左右,家住湖州龙溪小区的一名女子报案,称下班回家时,遭人持刀抢劫,一名戴着口罩的持刀男子将其控制后,抢走了她包里的275元现金。  警方连夜调取周边监控进行查看分析。7月29日晚,警方找到了当晚持刀抢劫的嫌犯小华。  调查中,警方得知小华并不是无业青年,去年中考,他没有考上普高,父母就将他安排在表亲店里干活。不过小华说,工资少得可怜,谈了女朋友后,根本不够花。  “每个月的工资,大姑直接交给我妈,只是给200元生活费。不够的时候,爷爷奶奶会给一点,但还是不够。”小华说,紧张的工作让他透不过气。今年3月,他还偷偷联系同学找了一份电脑操作的工作,但家里人发现后,果断把他带了回来。  小华告诉警方,那天实在没钱花了,于是带着美工刀和防尘口罩出门了,做了一件“很恶劣的事”。  此外,警方在调查时还发现,小华除了抢劫,还涉嫌此前报案的一起猥亵妇女案件。  小华对于猥亵案件并不回避。他告诉警方,从今年6月中旬到7月底,他摸了三个女人的胸,其中一个反抗激烈,他把对方推倒后逃走了。被推倒女子曾向当地警方报案。  “当时不知怎么了,控制不住。这份工作没有休息,我有点累。”小华满脸泪痕。  对于小华的行为,父母、爷爷奶奶都不能理解。家里人都说,小华很乖,从小到大,家里人对他很严格,说一是一,从不允许他“出格”。但是,小华表示和家里人的沟通交流其实很少。  据当地派出所民警俞旭峰介绍,目前,小华涉嫌抢劫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从办理过的案件来看,俞旭峰分析,青少年犯罪中,抢劫、抢夺等冲动型犯罪占有相当比例,文化程度不高,且家庭因素对他们的行为有很大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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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8月1日电 (见习记者 邵思翊)“不实行垃圾减量化是没有出路的,盖多少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还不是品质之城,是垃圾围城。”1日,浙江杭州市委书记龚正在“杭州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全民行动三年行动”启动仪式现场表示。记者了解到,杭州提出“清净在源头”,力争到2016年,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5%。目前已在就固废处理酝酿地方法规,以助推垃圾分类减量。  早在2000年6月,杭州就被建设部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14年后的今天,试点还在“试点”,垃圾依然“分不清”,杭州的垃圾分类距离一个现代高效的分类回收体系依然遥远。  为了防止上演“垃圾围城”,此次提出“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行动三年计划”,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系统工程,力争到2016年基本实现家庭宣传普及率达到100%,家庭成员参与率达到95%;创建区级以上示范小区比例达到15%,创建区级以上示范家庭比例达到10%。  垃圾分类之路漫漫其修远,市民的参与度和正确率都亟待提高。  “每天运行的可处理200吨厨余垃圾设备里,初步一分看到,成功率只有50%。“龚正说,中国人厨余垃圾含水量达到60%以上,这就需要分出来,通过准确分类后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据了解,2013年杭州日均产生垃圾8400多吨,今年4月开始最高可达每日1万余吨,以10%的速度不断增长,而垃圾处理能力却没能随之跟上。  “不实行垃圾减量化是没有出路的,盖多少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还不是品质之城,是垃圾围城。”龚正说,通过几个三年计划,从小区、从源头开始减量,让市民逐渐将垃圾分类变成一种自觉。  杭州市城管委主任翁文杰介绍,目前市民对垃圾分类认知度已达到了96%,但在行动上还未达到预期,参与率仅为30%左右,与目标尚有很大的差距。  “目前在做垃圾分类减量的顶层设计,从立法开始,从法律层面将个人和职能部门的工作定位清晰。”翁文杰说,垃圾分类涉及到各个领域和政府部门,有了固废处理的相关地方法规,更有利于推动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法规正在酝酿研究阶段,最快可在2015年推出。杭州也在酝酿相关的经济杠杆措施,通过对个人和地区进行定量指标、异地收费等手段,来推进垃圾减量。  龚正指出,垃圾分类减量最重要是全社会参与,他本人也在进行垃圾分类,家中会将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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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8月1日电 (记者 申冉)“相较于全国19万余名法官、15万余检察官,仅833名法官以公职身份申请的微博账号,不足全国检法系统的千分之二。”7月31日,在徐州鼓楼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江苏省首届青年法学沙龙上,80后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王禄生在其报告中提出,相较于美国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对社交新媒体的使用频率,中国司法系统公务人员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失声”让人担忧。  作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访问学者,王禄生博士对中美两国司法机构了解甚多,在其报告中,有一份统计数字显示,“美国23%以上的法院在一种以上的网络社交平台上开通了账号,而法官个人以公职身份开通twitter的超过9%、开通facebook的超过14%……相较而言,中国仅有千分之二的法官个人以公职身份开通微博账号,这个差距还是很大的,尽管美国使用网络社交平台的时间要比中国提前十年左右。”  对于中国法官使用微博、微信促进司法公开程度较低的原因,王禄生认为,作为体制内的司法系统公务人员,在公众平台上评论案件、质疑审判结果、转发评论,这些行为有着很大的潜在风险,比如引发公众争议、卷入舆论漩涡,这些可能的危险情况往往让法官谨慎使用其公职身份的微博账号。  “这样的情况实际上在美国也是存在的,据统计,开通公职账号的美国法官中仅有一半左右的人会频繁评论、转发和分享法律方面内容。”王禄生坦言,“法官是否适合在公众平台对其所审理的案件进行评论或分享,依然是新媒体时代中外司法界的争论点。”  但王禄生亦强调,目前中国正在极力推进司法公开,尤其是在新媒体上的“微”公开,法官和检察官在微博、微信上的“失声”,往往会造成公众对司法机构的误解和成见加深,特别是出现谣言等误导公众判断的情况时,权威司法人士第一时间的“解释澄清”是非常重要的关键。  王禄生建议法官和检察官在其公职身份微博账号中,应注意几个“禁区”,“不提供法律建议、不评论未判案件、不转发带攻击性言论、不通过私信联系当事人。”  除此之外,王禄生认为,司法界应进一步重视社交新媒体在司法公开进程中的作用,将有效改善民众对司法机关的成见和误解,促进民众对司法机关的了解和理解,增强司法公信力。  江苏省首届青年法学沙龙由江苏法学会主办、东南大学、徐州法学会、徐州鼓楼区法院承办。来自江苏省内法学会和多所院校的青年学者、教授以及来自江苏多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青年法学专家50余人参加了此次沙龙并发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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