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有土地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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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获悉,《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开征民意。我省拟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应把储备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规划条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征求意见稿拟提出,政府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土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后,可以纳入国有土地储备。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的,不得纳入国有土地储备。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应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合理控制开发周期,并对工 ...
长春朝阳区启动"安居平安行" 老旧散小区焕发新活力
  继“消费平安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后,22日,朝阳区综治办从创建“平安物业”入手,召开了“安居平安行”启动暨“平安物业”命名大会。会上,对朝阳区东煤新村、南湖新村等老旧散小区改造的案例进行了观摩,,并对星级“平安物业”单位授牌。  “平安物业是建设‘平安朝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加强了对物业企业的监督和考评,不仅是物业维护,更包括水、电、煤气、下水等矛盾的调解和提前化解。”朝阳区综治办副主任何刚表示,截至目前,朝阳区先后对25个老旧散小区进行了综合整治,整治面积达280万平方米。  据了解,朝阳区设立了50万元的专项应急维修资金,并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20万元的专项应急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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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地产商高息融资后违约跑路 仅少数承诺还本金
    央广网财经北京9月2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从7月份开始,河北邯郸市地产商连连曝出问题,部分地产商进行高息民间融资后,还本付息困难,违约跑路。如今,这部分地产商的做法,成为了其他集资企业违约的理由。集资户走投无路集体维权,仅有少数商家承诺归还本金。邯郸房企集体违约,集资户担心血汗钱要打水漂了。  河北邯郸龙头开发商金世纪地产董事长史虞豹两个月前跑路,至今下落不明,推倒了多个开发商集体违约的多米诺骨牌。有部分开发商跑路、几十个楼盘出现停工,还有不少开发商纷纷停止向投资人履约付息。这些地产商的做法,又成为了其他集资企业违约的理由。  多位集资户告诉记者,一大批参与集资的群众现在,在集体维权。有集资户说,近一段时间,邯郸市的部分主干道时不时就会被大批举牌和拉横幅的人群封堵。  集资户:有一个扯条幅,别的地方的老百姓就开始心慌了,就开始也要把钱往外撤,一撤就等于光出不进了,它就没办法了吧,所以就连锁反应。天天堵,不是这堵,就是那堵,天天扯条幅。  据了解,对于邯郸市金世纪、万聚、卓峰等房企已经跑路,引发集资户恐慌的事件,当地政府已经采取打击与帮扶并举的措施应对危机。  来自新华网的报道说,针对河北省邯郸市金世纪、万聚、卓峰等开发商非法集资、还本付息困难引发集资户恐慌的事件,当地政府部门初步摸排涉及金额达93亿元,采取打击与帮扶并举应对,防止事态扩大。其中,已向风险较大的13家企业派驻工作组。  邯郸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负责人说,当前非法集资案件正在抓紧侦办当中,帮扶工作也在同步进行,非法集资群众整体趋于理性,总体上形势可控。据了解,根据当地政府机构排查,目前已经抓获、或上网追逃人员100多人。  近日,有不少集资户也给我们节目组打来的电话说,有部分开发商跑路后,不少开发商都以此为理由,纷纷停止向投资人履约付息。集资户集体维权想要拿回本金,和企业进行多次沟通后,只有少数开发商承诺归还本金,但是也迟迟没有兑现,现在这些集资户们担心,血汗钱要打水漂。  一位集资户告诉记者,邯郸市这些企业在当地进行集资时,名义虽然花样繁多,但无一例外的是,集资企业都是以高利息和高回报率吸引投资者。我们现在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些集资户的经历。  河北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集资户王立(化名)介绍,从12年开始,思特利房地产开始面向民间集资,主要以规划在建的写字楼作抵押,和投字者签订一份认购合同,名为思特丽商业广场VIP认购预约协议书,协议中约定VIP升值期为一年,按年率26%,季结息,每季7个工作日内结算上一季利息。  王立:这家公司是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我所知,他们在建的楼盘有两个,一个是住宅楼,商住的吧,还有一个是写字楼,可能还有其他一些项目。我个人是他们的业主,2012年购买了他们的房子,预计今年年底交工,但我在8月31号的时候接到通知,说是推到明年6月了。  另外,他们还有一个楼盘是写字楼,这个写字楼是对外进行认购的形式,他们会出一个合同,合同上是这样写的,你交多少钱都可以,5万、10万、20万,多少钱都可以,交了之后给你签订这个合同,合同上的内容写的是,三个月之内你不可以退认购的房款,过了三个月之后是可以随时退款的。这个合同上还有一条规定,三个月之后,如果你不退款,会给你升值,按照一年26%的利息。  据我所知,有近500人认购了这个房子,但我不知道这个算不算非法集资或者非法融资。8月份的时候,有的债权人去退款,然后思特利说没有钱,退不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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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还清贷款再买算首套传闻:勿鼓励投机需求
    央广网财经9月2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为买房上演的人间“悲喜剧”依然看不到落幕的迹象。昨天有媒体报道,为了办贷款,假离婚还在上演,单身证明还在开。在南京市鼓楼区婚姻登记处,记者碰到了一对来咨询离婚手续的80后夫妻。去年他们添了个孩子,想改善一下居住环境,换套大房子,看中了河西的一个楼盘,要200多万元。以前为了买现在的小房子,已经有过贷款记录了。夫妻俩想来想去,为了规避房贷政策的限制,依然决定“假离婚”。男方坦言:“不能跟钱过不去啊,首套房贷款,能省十几万元。我没有贷款记录,离婚后,把房子都过户给妻子,我再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买房子。不仅能享受到首套贷,契税也能优惠不少。”  限购政策对市场的影响作用毕竟有限,在限贷政策依然执行的情况下,要让单身证明迅速降温,一时还很难。这里还有一个统计数据,9月22号一天,南京全市开出623张单身证明,只比上周一少了68张。  不过,为了房贷而假离婚的“闹剧”,有可能不会再上演。昨天和今天,多家媒体报道,“四大行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房贷还清即算首套”的说法被多家银行证实,“消息基本属实”。从具体的政策上看,首套房贷的优惠力度加大,首套房利率或重回7折时代;房贷还清的可视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二套房的限制也将有所松动。  虽然放松限贷的消息还没有正式通过官方发布,现在已经在市场上广泛传播了,股市上地产板块的股票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不过在正式消息发布之前,我们还是要提醒大家,谨慎看待,放松限贷也不一定救得了房价。  媒体报道,四大行将出政策,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贷款馀额还清都算首套房。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各大行开会,透露这一想法,目前正在吹风阶段,预计这一政策会很快出台。限贷放松消息可靠吗?它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对此解读。    杨红旭:我感觉放松房贷的可靠性比较大。第一,中央一直是保护自住需求的,一方面是保护自住,一方面是抑制投资投机需求,这方针一直是没变的。第二,就是今年5月份、6月份央行银监会都曾经窗口指导,要求商业银行大力支持首套房贷。第三,最近的楼市比较低迷,这个房贷应该放松也符合逻辑,包括房地产现在已经在拖经济后退了。所以,通过放松房贷,保护合理的自住需求,这也是跟改善民生有关系的,这几个信号包括逻辑放在一块,我认为房贷放松这个方向和动作是靠谱的。    所以,我认为这个传言还需要进一步加条件,就是它应该是在在认房的基础之上,然后对于认贷给予放松。就是说你要想首套房贷,必须要有个条件,就是你现在名下是没有房屋的或者说没有很多房屋的,一定要对一个拥有房屋套数的给予设定和管制。否则的话,等于这是在鼓励投机投资需求。所以,我认为这个传言还要进一步甄别。    杨红旭:对,我们之前是既认房又认贷。光认贷的话,容易误伤需求。之前他已经可能是存贷款买完房子,但是这个房子已经卖了,或者说有一套房子再换一套房子,一买一卖最终还是一套房子,那你应该是认房不认贷,所以说千万不要有一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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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发中票个案增多 万科拟债务融资150亿
  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昨天晚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范围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万科将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  万科称,此债务融资工具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在今年楼市遇冷,房企融资困难的情况下,万科作为国内房企龙头,此次发行15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是否具有代表性?房企融资渠道是否有望进一步放松?交易实况采访了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  在杨红旭看来,融资渠道的放松从去年就已经开始,但中期票据融资的开闸是有条件的,万科作为房企龙头将为此获益。  杨红旭:从去年以来关于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面就开始趋于宽松了,包括再融资,包括发债,包括目前的进行中票的融资。整个楼市调控方针发生了变化,楼市降温之后对企业的融资干预的程度在降低,中票融资也是一种债权融资,但是中票融资的好处在于发放灵活,利率要比贷款低。但是这次相关规定是在银行间市场,而且针对的是以普通住宅开发为主的开发商,局限性是上市公司当中普通房屋的开发商可能会从中票当中受益。万科是中国的龙头,而且是以普通房开发为主的开发商,所以它比较方便从当中获益。  对于万科发行15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我们再来关注各家媒体的报道。证券时报报道,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如果该债务融资工具完全在境内发行,将有望成为今年国内房企最大规模的融资。不过,对于销售额上千亿的万科而言,发债规模算正常。万科此次拟实施的债务融资工具从侧面上也反映了中票融资将在房地产行业彻底放开。”  事实上,不仅仅是万科,在9月初市场传出中票融资放开的消息后不久,就已经有A股上市房企发布中票融资计划。9月17日,金融街公告称,拟发行不超过52亿元中期票据,期限5年或以上。9月18日,中南建设也宣布拟发行注册不超过36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分期发行。  新京报报道称,业内人士认为,上市房企允许发行中期票据,意味着融资主体扩展至商品房开发商,这是融资政策进一步放松的信号。  不过,发行中期票据对房企有着苛刻的要求。据悉,其募集资金须用于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普通商品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而发行资格的房企被限定为行业排名前30的A股上市公司。  首开股份董秘王怡表示,此前中期票据未对房企开放,这次放开也有诸多限制条件,仅限于优质的上市房企,并不是一个对所有房企普适的政策,对市场影响有限。  此外,上市房企的融资工具也逐渐在减少行政性干预,越来越市场化,因宏观调控被叫停的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再融资也于今年重新开闸。业内人士表示,今年房地产市场下滑,房企资金链紧张,放开融资渠道,也是政府希望行业健康发展。  金融界报道:有消息人士透露,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9月初放开上市房企中票融资的政策出台后,近期交易商协会再次召集部分券商细化发债细节,比如房企的评级是否可以通过担保或者增信达到AA,协会明确要求必须是主体AA,但募集资金是否不可以偿还信托贷款,还有待明确。还有消息说,规定发债门槛在发行人发行资质,资金监管专户,项目认定,资金用途,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均较为宽松,但在评级要求,自有资本金比例以及发债品种等方面仍有严格限制。  自楼市调控以来,融资渠道的收紧就像一个紧箍咒套在各家房企的头上,如今楼市遇冷已经一段时间,各地在放开限购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有银行在逐渐松绑房贷以缓解楼市寒冬,而在房企融资渠道的拓宽方面又有了新的举动。现在有市场传言房企中票发行细则已明确,作为中国房企的龙头,万科的这份150亿元债务融资的公告,是否可以被认为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呢?关于此话题,经济之声采访了联讯证券策略分析师康崇利。  康崇利表示,中期票据在之前没有对于房地产企业放开,这一次放开,而且万科打出一个150亿的融资盘,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对于整体一线房地产企业来说都有融资渠道明确的拓宽。二线的房地产企业目前虽然还没有放开,但是从政策的角度上去看,高压的利度已经明显减弱了很多,所以房地产会存在一定的见底,回升也要看政策的逐渐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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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试行新举措:房屋赠与不再需强制公证
  办理房屋赠与,不再需要公证处开具赠与公证书,而只要赠与双方当事人到场,直接凭产权交易中心的赠与合同办理。近日,记者获悉,从今年8月13日起,宜春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开始启用房屋赠与合同,对房屋赠与业务程序进行了简化。  房管局:不违反政策规定 便民又利民  在以前,按照政策要求,房屋赠与是需要经过正规的公证手续的。1991年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那么,宜春市“房屋赠与不强制公证”的新举措是否有依据?宜春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吕胜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地方确实是按照1991年司法部和建设部出台的联合通知进行业务操作的。而宜春房管局之所以会做出“取消强制公证”的新尝试,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取消强制公证既简化了办理赠与的程序,又能为老百姓减少一笔公证费;其次,2012年住建部出台的技术规程中,并未对房屋赠与需强制公证做出规定。因此,宜春市房管局认为这一便民之举并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资料显示,2012年住建部编制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在这一技术规程中,关于“用于申请房地产登记材料需要公证的几种情况”中确实没有提到“房屋赠与”需要强制公证。  律师:取消强制公证 不会产生太大法律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强制公证的规定对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证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起到了重要作用。那么,取消强制公证后,是否会带来或增加当事人双方的法律纠纷?  对此,吕胜表示,由于赠与行为需要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签订赠与合同,能够视为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与公证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可以不需要强制公证。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廖军民认为,房屋赠与不强制公证在某种程度上会增加一定的法律风险,但毕竟赠与方和受赠方是面签合同的,况且现场办理时也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登记部门有能力审查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因此这种风险是可控的,即便真有一方违约,也可以遵照合同的约定,让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从这个角度看,不强制公证问题不大。  税务部门:存在税收风险 现在仍是试行  吕胜告诉记者,“房屋赠与不强制公证”这一新举措,是宜春市房管局根据实际需要与宜春税务等部门共同协商后的结果。  8月28日,当记者向宜春市地税局求证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确实与宜春市房管局就“房屋赠与取消强制公证”达成了一致意见,也实际操作办理了几例,但是由于这一做法不符合税务系统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因此,情况可能有变动。  宜春市地税局税政三科科长付海华透露,虽然取消强制公证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便民利民,但是由于这一做法与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精神指示不相符合,因此,在实施这个新举措的过程中压力很大;此外,不强制公证会催生一定的税收漏洞和风险。  据介绍,如果不是房屋无偿赠与的情况,而仅是房屋转让或买卖的话,受赠方是需要全额缴纳营业税的。付海华认为,不排除部分人为了逃避营业税,而以房屋赠与的名义来实现房屋买卖过户的可能。这也是税务部门在实施“不强制公证”这一新举措过程中有所顾虑的重要原因。  经讨论研究,宜春市地税局最终仍决定执行“取消强制公证”这一新举措。付海华表示,目前只是处于试行阶段,最终怎么做,还要在试行阶段进行风险评估后再行决定。  付海华告诉记者,为了规避税收风险,除了在签订房屋赠与合同之外,税务部门还会补充一份承诺书,由赠与方与受赠方同时签订,确保赠与双方是真实的无偿赠与。如果发现有以房屋赠与为由,实施房屋买卖以逃避营业税等作假行为,除了追缴相应税款之外,还会对赠与方额外追加应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受赠方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本报见习记者 钟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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