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期:小区监控有盲区 车辆屡屡被划伤
小区监控有盲区 车辆屡屡被划伤
  本报讯(记者王琪鹏)家住宣武门外庄胜商住楼的张先生说,这段时间,小区业主的车频频被划。他2012年买车之后,便已被划
31期
北京欧陆经典小区地下车棚改出租房
  曾经作为自行车存车处的地下室,如今却住满了人,居民们的自行车只能露天存放在院子里。住在朝阳区欧陆经典小区1号楼的李先生对于这一情况很不高兴:“地下室不是不让随便住人吗?”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朝阳区小营西路南侧的欧陆经典1号楼前,这里停放着一大排自行车。就在楼门旁,有个向楼内伸去的斜坡,通往地下室。顺着斜坡走下去,地下室已经住了至少十多户人家,房间都装着防盗门,楼道里也晾着不少洗干净的衣服。一些房间门口,还摆放着蔬菜瓜果。2号楼的地下室,情况也是如此。  住户们介绍,该小区入住于十多年前。入住后,1号楼、2号楼下的空间,一直用作自行车存车处。把自行车放在里面,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居民们挺放心。但是,从去年开始,居民们被告知,自行车不能再放到地下。随后,大家发现,以前存放自行车的空间被打上一部分隔断墙,变成普通房屋。大家的自行车从此只能放在小区的空地上。  “我就在附近打工,在这里住了一年了。”一位住在地下室的大姐说。这里的住户,大都在附近打工,每月花几百至几千元的租金,一些家庭一家三四口人都住在一起。每户大都使用电磁炉等设备做饭。  对此,记者以市民身份询问了小区的“航天神舟物业”。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确实已有一段时间,并且已经告知居民们不要将自行车放在下面,“这是开发商的产业,并不是我们这么做的,按理说地下室不能用作居住,我们也没有办法。” (记者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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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否认房贷利率松动
  “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将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这一重磅消息在坊间传开,昨晚多家银行总行表态,称尚未接到上级关于房贷利率调整的通知,传闻并不属实。  在“认房不认贷”这一触动房地产调控的敏感问题上,商业银行显得非常谨慎。工行总行办公室昨晚表示“我们正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相关政策的调整,并将及时做好相关信贷政策的衔接,不断完善相应的金融服务。”  股份制银行中,兴业总行官方便辟谣:“截至目前,兴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客户准入条件和信贷政策未进行调整。有关报道失实。”浦发银行则没有表态。(记者张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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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小区养老设施不达标不能售楼
  各区县拟推广新建小区养老设施不达标将不能售楼。此外,全市社区托老所的服务规模将由3万至5万人/处,调整为0.7万至1万人/处。北京市副市长戴均良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今年,北京将建成80个拥有50至100张床位的养老照料中心。据预算,政府在80个建设项目中投入约2.4亿元,带动直接社会投资约20亿元。  戴均良称,北京将重点发展护养型床位,建设特殊功能的养老机构,满足少数民族和残疾老年人的特殊养老服务需求,力争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数量达到16万张,实现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全覆盖,社区配套养老设施基本达标。   戴均良表示,全市性重大养老事项今后将作为市政府督察的重点,纳入区县绩效考核管理。同时,将出台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以及建设范围、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北京将探索设立养老产业发展基金和担保基金,还将制定出台本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意见。  资源闲置的二级医院将转型为养老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和康复医院。戴均良表示,支持利用闲置床位开展康复、护理病区。通过养老机构许可登记的护理院(病区)、康复医院(病区)相应床位可享受政府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助,逐步实现护养型床位占全市养老床位总量的70%以上。J204   又讯(记者张楠)社区有望普遍开办老年餐桌,老年人甚至有望在驻区单位的食堂就餐。每个社区都将有固定的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活动场所。此外,对不履行居家养老服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由原本草案中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变成了修改稿中更严格的“承担纪律责任”,“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今天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本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每个社区有固定的生活照料和活动场所、有多样化的老年人组织、有稳定的服务队伍、有规范的服务制度,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就餐、家政、医疗、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养老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帮助所辖社区普遍开办社区老年餐桌或者共享驻区单位食堂、定点餐饮服务,解决居家老年人用餐困难。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察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追究制度。”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居家养老公共服务活动中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职责,导致老年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追究责任;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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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房"配售型"改称"合作型" 单套不超60平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作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在草案修改稿中被改称为“租赁型保障房”,而在草案中引起较大争议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则在修改稿中被改称为“合作型保障房”。合作型保障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将被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修改内容: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方式,包括政府向居民家庭提供租赁型保障房或者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以及政府与居民家庭共同建设合作型保障房。  人大解读:王德林指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草案应当着力构建以租赁型保障房为主、以合作型保障房为辅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其中,租赁型保障房应当包括提供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建议将“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修改为“租赁型保障房”。  在原本的草案中,有的市人大代表质疑“配售”的概念,对是否有必要规定这种保障房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审议中,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认为,这种保障房借鉴了农民无偿使用宅基地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机制,是本市住房制度的改革创新,可以使没有能力通过市场购买到住房的无房家庭比较容易地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由于这种住房不具有一般的商品属性,保障的是无房家庭的基本居住权利,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切断了不合理的牟利空间。因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修改为“合作型保障房”。  修改内容:本条例所称合作型保障房,是指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家庭和政府合作建设,由居民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由政府提供建设用地,限定住房面积,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居民家庭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的住房……合作型保障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人大解读: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购房者在购买合作型保障房时只需要出一个房屋的建设成本即可。从目前的情况看,北京的建房成本平均为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按照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来计算的话,购房者的平均花费为30万元左右。政府在回购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如果买的时候花了30万元,退的时候基本保证也在30万元左右。”  修改内容: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对象,是指本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单人家庭)。  人大解读:王德林表示,在草案第四条中,规定了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保障对象既包括家庭,又包括个人。但是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鉴于本市现有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均规定以家庭作为保障对象,因此建议将草案中的“家庭和个人”修改为“家庭”,其中包括单人家庭。  修改内容:按照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享有与本市城镇居民同等社会保障待遇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保障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人大解读:修改之前的草案中曾有这样的规定,“按照居住证制度,享有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对此,王德林称,城建环保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户籍制度改革尚在进行中,因此不应当以尚未确立的居住证制度作为依据来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申请资格,建议修改。  修改内容: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保障房档案和保障家庭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人大解读:王德林表示,城建环保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应明确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并规定相关部门和机构负有提供信息的配合义务,草案修改稿中为此特别加上一款。  本报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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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近5000套公租房变"配售房" 摇号不再按项目
  市政府在丰台、石景山和通州选定了4个公租房项目,从中拿出近5000套房源作为首批“合作型保障房”(此前被称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试点,力争年底实现对4个试点合作型保障房进行摇号分配。此外,保障房不再按房源项目来进行摇号,而是改为以区为单位组织全区备案家庭集中一次性摇号,明年现有备案家庭就有望解决住房需求。  今天上午,副市长陈刚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构建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陈刚表示,今年,本市将组织开展合作型保障房试点。  市民什么时候能够见到第一批合作型保障房?记者了解到,政府已经率先选出近5000套公租房作为试点。  陈刚说,在无先例可循、无成文规定支撑的情况下,为尽快形成房源供应,市相关部门从公租房项目中遴选确定了第一批合作型保障房试点项目,包括丰台区高立庄、石景山区五里坨和南宫、通州区土桥4个项目,近5000套房源,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   今年试点的合作型保障房将优先面向已经获得经适房和限价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分配,如有剩余可面向其他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公开分配。分配程序按照现行保障房公开摇号程序实施。  合作型保障房禁止出租、出借,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家庭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又取得其他住房的,应退出合作型保障房,由政府部门组织购买或回购。  陈刚表示,年底力争实现对4个试点的合作型保障房项目进行摇号分配。  陈刚表示,将通过多种方式力争明年解决现有备案家庭住房需求。“将现行按项目分别组织摇号的做法,调整为以区为单位组织全区备案家庭集中一次性摇号。”陈刚说,这将最大程度缩减摇号周期,提高分配效率。对于公租房摇号剩余房源,将探索开展趸租和专项配租,重点解决本市无房新就业大学生、青年教师、医生等社会公共服务人员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保障房建成后,管理也将有新办法。陈刚表示,业主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企业提供服务。拟由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承担全市保障房使用监督管理职责,对家庭使用房屋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出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报告。将保障房社区居民纳入项目属地街道(乡、镇)管理范围。本报记者 张楠 J204  1丰台高立庄项目  位于丰台区南四环外花乡高立庄村,距地铁房山线大葆台站两公里,原为西城区旧城保护定向安置房配建公租房项目。计划2016年12月底竣工。共10栋2500套。  一居 约40m2,1420套  两居约50m2,947套  三居约60m2,133套  2石景山南宫项目  位于石景山西六环内五里坨南宫地区,分A、B两地块,原为限价房配建公租房项目。计划2015年底竣工。共6栋898套。  一居约45m2,500套  两居约55m2,398套  3石景山五里坨项目  位于石景山西六环内五里坨02号地B地块,原为限价房配建公租房项目。计划2016年底竣工。共5栋1003套。  一居约40m2,691套  两居约55m2,312套  4通州土桥项目  位于通州区东六环内梨园镇小街南,紧邻地铁八通线土桥站,原为市属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公租房项目。计划2016年12月底交付使用。共512套。  零居约60m2,459套  一居约50m2,5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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