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一线城市房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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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去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从环比价格变动看,一线城市整体平均上涨,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平均涨幅分别为0.1%和0.4%,而二、三线城市房价仍然下降,降幅缓慢收窄。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说,受前期信贷政策调整、央行降息、年底开发商为消化库存加大推盘力度等多重因素影响,去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环比增长近9%,再创年内新高,房价环比降幅亦继续收窄。  据 ...
律师:业主未及时续租车位 物业也不得随意另租
  案例  陆女士是省城某小区的业主,因在外地工作,小区房屋一直由父母常住,而陆女士只在周六、周日等节假日才回家。为了回家后不需为无车位停车而烦恼,一年前,陆女士便从物业公司租得一停车位。近日,陆女士回家后发现,该停车位已被他人占用。  原来,陆女士在租期届满后忘记与物业公司办理续租手续,物业公司便认为陆女士不再租用,在没有征求陆女士意见的情况下,即将该停车位以同样的出租条件租给了他人。陆女士曾找到物业公司表示要求续租,可物业公司认为,租期届满后,彼此的权利义务已经随之消失,其自然有权将车位另租他人,无需经过陆女士许可,陆女士也无权干涉。陆女士询问:物业公司的说法对吗?  说法  物业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其必须对未经陆女士许可随意将停车位另租他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方面,物业公司侵犯了陆女士的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是指租期届满后,原租赁物继续出租的,且原承租人仍愿租用,在同等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于其他承租人承租的权利。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不仅是法律对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利益平衡的表现,而且也符合我国民法所倡导的公平合理原则。本案中,陆女士和物业公司之间有合法有效的车位租赁合同在先,并已经实际履行完毕;租期届满后,车位被继续出租,且陆女士仍愿租用;陆女士同意接受同样的租金价格、租赁期限等主要条件。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将车位另租他人,无疑是对陆女士优先承租权的剥夺。另一方面,物业公司违反了自身的法定义务。虽然合同确实可以因到期而终止,但《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与之相对应,在租赁物仍将继续出租的情况下,通知承租人是否继续承租,恰恰是出租人的一项附随义务。物业公司未通过任何方式征求陆女士的意见,即将停车位另租他人,明显与之相违。再一方面,物业公司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意味着另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并没有圆满实现,即因属于不完全履行而构成违约。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陆女士有权要求物业公司继续签约、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乃至赔偿由此给陆女士造成的损失。  颜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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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市房价同比继续下跌 新房降幅有所扩大
  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纳入统计的我省合肥、蚌埠和安庆三市,在新建商品住宅与二手住宅价格上,环比与同比全部下跌。其中,三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降幅较上期有所扩大,最高降幅为5.9%。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方面,与上月相比,合肥、蚌埠、安庆分别下降0.1%、0.4%、0.5%;与上年同期相比,合肥、蚌埠、安庆分别下降1.9%、5.7%、5.9%,降幅较上期有所扩大,三市上期同比降幅分别为0.7%、5.4%、5.3%。全国情况为,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6个,最高为下降1.3%;与上年同月相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8个,最高为下降10.3%。  二手住宅价格方面,与上月相比,合肥、蚌埠、安庆分别下跌0.2%、0.7%、0.1%;与上年同期相比,合肥、蚌埠、安庆分别下降1.5%、4.5%、4.5%。全国情况为,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0个,最高为下降1.8%;与上年同月相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7个,最高为下降12.5%。(记者 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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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现首个迈过棚改民意门槛小区
  以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意见征求工作已在全市铺开。昨天,江北区传来消息,文教街道成片危旧住宅项目已顺利完成征收意愿征询工作,片区居民同意征收率达90.234%,为该区首个达到符合启动征收条件的危旧住宅区。  去年10月底,江北区专门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并有序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同时,确立区城投公司为棚改项目的融资主体,下属羿风公司作为棚改项目与国开行对接融资平台。  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摸调研,江北区确定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8个成片危旧房改造项目、2个非成套房改造项目、1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住宅、非住宅近1.5万户,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用地面积565公顷。  被列入首批试点的文教街道四中东侧小区,建于1983年,有8幢五至六层的多层住宅,住户250户,建筑面积16791平方米。“小区地块太小,周边也已开发得差不多了,近几年再通过城市建设项目带动开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文教街道认为,此次棚户区改造是让地块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良机,应该牢牢抓住。  去年12月16日,文教街道正式启动棚改征收意愿征询调查。街道把256套房屋分成5个区块,每个区块2人负责,层层包干,责任到人。对于出租户,白天不在家以及没有联系方式的,拟定了各不相同的调查方式,确保联络到人。仅一周时间,除1户因为特殊原因没有找到外,其余房屋征收意愿征询意见书全部回收,同意的有231份。(记者王岚 江北记者站吴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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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闹离婚 为房产屡上公堂
  再婚后,两人本以为可以相伴一生,谁知最后还是以离婚收场。双方为了分割房产,多次闹上法院。  方先生和胡女士各有过一次婚史,两人因工作原因相识于1996年,并于2004年2月登记结婚,婚前双方各有一女,婚后就没有再生育。本想着两人能从此相伴到老,谁料结婚才一年多,就闹起了离婚。  2005年10月,方先生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向慈溪法院起诉离婚,但胡女士不同意离婚。因此,法院驳回了方先生的离婚请求。  就这样,两人磕磕绊绊又过了5年,2010年11月,方先生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一次,胡女士也不愿再挽留,但其拿出好几张协议,要求方先生兑现承诺,将他们居住的房屋归胡女士所有。  原来,方先生和胡女士曾协议,双方共同生活至十年,胡女士有权取得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庭审中,方先生认可了协议的真实性,但提出部分内容已被胡女士修改,且当时是想着能和胡女士一起生活到老,但是两人的婚姻已经无法继续了,则要求对该赠予予以撤销。  后来,在慈溪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由方先生一次性补偿胡女士10万元,胡女士将居住的房屋钥匙交给方先生。  本以为事情至此结束了,谁知胡女士于2014年10月起诉至法院,认为他们曾约定的十年时间到了,要求方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她。  近日,慈溪法院经审查认为,2010年方先生和胡女士的离婚案件中,已经就财产、补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协议中交付涉案房屋钥匙的约定,明确了房产问题已进行了处理,因此驳回了胡女士的起诉。(文中均为化名)(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亦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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