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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十里河市场已进入外迁序列的传言,昨日,十八里店乡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安排,目前也没有具体的工作计划。 十里河家具建材市场是于1999年经过区域规划、重新建设的市场,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经过近15年的经营,已成为北京家喻户晓的家具建材特色商业街。商业街主要以经营家居建材为主,集家具建材、家装、汽配、农副产品交易、餐饮于一身,东方博宝、雅园、文化园文化产业类市场也初具规模。 居然之家、家和家美、十里河灯饰城、美联天地等十几家市场的负责人也澄清,没有接到过要求市场协调搬迁的通知,各家卖场仍在正常经营。 中秋节和十一小长假,也是家居卖场的促销大季。多家卖场均表示,将在中秋节到十一期间,面向消费者推出优惠促销、周年店庆等活动。如,美联天地将推出开业10周年店庆;十里河灯饰城将有14周年店庆优惠;而东方博宝古玩城也将以全新的装修风格在十一期间亮相。 “对于节日促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狠抓诚信,做到‘无投诉、无销售事故’,各卖场要求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做到100%承诺,也请消费者放心消费。”十里河商会秘书长表示。(记者赵莹莹)[阅读全文] 本报讯(记者严琪 通讯员刘蕊)一名有正式工作还有着几间出租屋的男子,却因为一时冲动,盗窃了自家租户的财物,后被妻子发现举报抓获。日前,通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年3月21日18时许,被告人王某在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某村自家出租院内,趁承租人郭某某外出未锁门之机,进入郭某某暂住屋内,将郭某某放在黑色挎包内的身份证、公交卡及北京银行基本医疗保险存折盗走。同年4月22日,被告人王某之妻在家中发现上述物品后报警。王某当天被抓获,赃物已起获并发还。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表示当时一时冲动,给家里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再也不犯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且无犯罪记录,赃物已发还,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阅读全文] 当前广州正在论证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的参考标准》引发了许多市民的关注。有读者对《标准》的出台表示期待,也有读者认为《标准》的计算不合理,甚至有个别低层住户在同意加装电梯后,看到可获补偿后又反悔。究竟有了这个标准后,加装电梯可能因此加速吗? 2012年,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实际上,这个《办法》由于没有相应的出资分摊标准,很难具体操作,最后成了空中楼阁。旧楼加装电梯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费用分摊,同时,还需要考虑低层住户可能的利益损害。因此,对低层住户的补偿早就该被纳入加装电梯产生的费用,可惜试行办法一直对这个避而不答。原则和意义讲了一大堆,却没有真正能撬动问题解决的措施和程序。 如今抛给住户们的最大困境就是低层用户的意愿、诉求和补偿问题。尤其在权利意识充分发酵的今天,研究人员也打算按照“高层住户分摊费用,低层住户获得补偿”原则,根据调查数据算出分摊和补偿的“临界点”。然而,精明的市民就会提出,有的一层住户已在大院内另外圈了一个小院子,加装电梯对其通风、采光和进出都没有影响,不应该给予高额补偿。还有不少一楼住宅改造成商铺租出去后增加了收入,获得补偿更不应该。更有些1楼、2楼住户在家里根本看不到电梯井和连廊,何来利益损害? 凡此种种,要得出一个分摊和补偿的临界点,确实不是靠口舌之争能解决问题的。于是专家们就推出了堪比奥数的公式算法,力求最大限度地实现精准化。至少这样的好处是让不同的住宅和住户可以对号入座。但现实中,比分摊和补偿更前置的问题,就是业主意愿以及能否争得过三分之二同意的现实难题。比数学题更复杂的,是邻里伦理问题、对住宅投入与回报的考量、可能增值和实际增值的权衡。最复杂的“暗箱”,就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每一栋楼都会出现积极倡导者,也会出现单纯旁观、坐享其成的人;有的即使不计算都会争取加建,有的计算后就会有了争取补偿的小算盘。 在加装电梯的问题上,相关部门的反应也是过慢的。争论和实践交织了六七年还没有个标准出来。也许政府认为电梯完全是属于“居民物业自治”范畴,大可以不插手,任业主们自己投票决定就是了。然而,正是当年政策对诸如八九层这样高的楼层未要求建电梯,导致了如今的困局。仅仅20余年,这种历史短视症就爆发成现实问题。再加上装电梯属于“救济型”“补漏型”的民生事务,而不是为宏伟的经济项目,甚至还不如垃圾分类那么时尚潮流。 有关部门若真拿出决心、魄力,立标准、定规范、推典型,加装电梯或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耀 琪[阅读全文] 为老楼加装电梯方便市民,同时也带来问题 黄巍俊 摄 羊城晚报记者 何伟杰 许琛 凌越 甘韵仪 老楼加装电梯补偿方案终于有了!广州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25日在接访现场透露,两周内将组织房地产等相关领域专家对该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为了解决旧楼加装电梯的难题,广州市早在2012年就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由于《办法》对低层住户如何分摊及补偿标准缺乏指引,一度备受质疑。 事实上,早在2011年,广州市法制办就委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参考标准。事隔三年,这则一度被认为“难产”的“补偿标准”终于在近日浮出水面,并得到广州市市长陈建华批示。 早在2012年,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其中规定申请加装电梯只要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 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大力推动了旧楼加装电梯的进程。然而《办法》出台后,争论和矛盾有增无减。有媒体统计,在该《办法》施行的一年里,因加装电梯状告广州市规划局的官司便有十几起。因旧楼加装电梯而出现的高低层住户冲突事件也越来越多。 矛盾最为突出的是番禺丽江花园。今年6月份,丽江花园“丽波楼”7座高低层住户因电梯加装持刀对峙;7月中旬,“丽茹楼”1座低层业主不满加装施工,喊来城管制止施工;7月底,“丽波楼”6座又发生了低层住户为阻止施工自缠电线,之后“丽波楼”9座低层业主又说被高层业主入屋追打,这一条“空降”而来的电梯,让很多业主陷入纠纷。 记者发现,高低层在加装电梯问题上的矛盾焦点在于:电梯建成后,方便了高层的出行,并没有给低层带来合理的好处,不仅通风采光受阻,改变原有的楼梯结构也影响消防,更重要的是,低层房子将面临贬值;高层住户往往认为已经征求了“双2/3”业主同意,按照《办法》规定是可以加装电梯的。 记者日前走访一些正在实行旧楼加装电梯的小区发现,正如丽江花园一样,由于《办法》对因加装电梯而受损的业主补偿标准过于模糊,高低层住户间仍存嫌隙。 事实上,早在2011年8月,广州市法制办就委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参考标准,然而说好的补偿参考标准一直没有下文。本月初,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上交提案 ,再次呼吁尽快公布补偿标准。近日,这则一度被认为“难产”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的参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终于浮出水面。 《标准》公布后引起社会热议,记者走访各大旧楼加装电梯小区发现,不少业主对该《标准》提出了不少意见,但总体上“弹多赞少”。 记者了解到,《标准》为7层、8层、9层、10层楼量身定做了四套补偿方案。均假设电梯加装费为50万元。 10 如果是10层住宅楼,则1至3楼住户需要补偿,4至10楼住户需要分摊费用(电梯加装费和补偿费)。根据公式计算,1至3楼住户需要补偿分别为:7.85万元、6.43万元、3.75万元。4层至10层住户则需要支付分摊费用,费用从5.09万元至13.98万元不等,楼层越高分摊越多。 9 如果是9层住宅楼,则1至3楼住户需要补偿,4至9楼住户需要分摊费用(电梯加装费和补偿费)。根据公式计算,1层的补偿费用为11.37万元,2层为5.97万元,3层仅为0.16万元。4层至9层住户则需要支付分摊费用,费用从6.91万元至15万元多不等,楼层越高分摊越多。 8 如果是8层住宅楼,则1至2楼住户需要补偿,3至7楼住户需要分摊费用(电梯加装费和补偿费)。根据公式计算,1层住户可得到9万多元补偿款,2层住户可得到约6.1万补偿款,3层至8层住户则需要支付分摊费用,从3.68万至15万多不等,楼层越高分摊越多。 7 如果是7层住宅楼,则1至2楼住户需要补偿,3至7楼住户需要分摊费用(电梯加装费和补偿费)。根据公式计算,1层分得的补偿为8.76万元补偿款,2层分得1.57万元补偿款,3层至7层住户则需要支付分摊费用,从7.25万元到15.75万元不等,楼层越高分摊越多。[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