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沦为利益部门生财工具 清...
   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近年来,随着...
37期
天津武清区政府与金融街股份有限公司签约
  8月29日,区政府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区行政中心会议楼举行。区委书记张勇,区长罗福来,副区长刘广生,开发区工委书记、总公司总经理刘东海出席。  张勇对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说,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国有、大型综合投资集团,拥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社会责任感。近年来,武清积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科技创新、高端商贸、生态宜居,加速转型升级,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此次双方合作开创了新的合作空间和领域,武清将继续秉承“服务他人就是发展自己”的理念,全力以赴推进双方合作,深化合作领域,实现互惠共赢。随后,刘广生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进行签约。(记者 孙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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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暗查工地 发现隐患停工整改
  泸州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持续到年底  事先不通知,直接“突袭”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当场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施工方须在整改完成后才可复工。近日,泸州市启动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七打七治”专项行动,此次检查将持续到年底。  据介绍,泸州“七打七治”是在国务院安委会“六打六治”的基础上,泸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安全检查专项活动,增加了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非法违法校车、违法违规托管学生等方面。      近日,泸州市安监执法支队会同叙永县安全监管局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叙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第十九、二十分部的永宁河大桥、双桥互通枢纽、拌和站等控制性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进行了暗查暗访。检查人员发现,四川省军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违法承揽二十分部相关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后,现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所有施工作业,并责令十九、二十分部限期整改作业平台、满堂支架、人行安全通道、施工临时用电布设不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不具体、不落实等问题。  “发现问题后,立即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必须停工,在整改完成后才可以复工。”泸州市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现场发现有安全隐患就必须停工进行整改,加大了惩处力度,“停工不但会影响工期,也将大大增加施工方的成本,施工方的压力更大,不消除隐患就不得复工,必须将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  据介绍,泸州开展的“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是以区县政府为主,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泸州市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七打七治”是在国务院安委会“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泸州开展的打非治违行动,新增了打击校园周边托管机构等方面的内容。  “我们是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泸州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1―7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5.57%,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七打七治”专项行动将进一步遏制和预防事故发生。      ●重点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问题;  ●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重点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问题;  ●整治城镇燃气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重点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重点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 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以校园周边、校车、学生托管机构安全整治为重点,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非法违法校车、违法违规托管学生等问题。  宋伟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王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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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房给侄子换养老 不料侄子变“陌路人”
你们去住敬老院,家里房子归我啦!  张叶 绘  日前,记者采访了一组老年人“赠房换养老”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并请法官对这些案例进行了点评,希望能对老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提醒作用。    今年六十多岁的孙老太,有个儿子叫小强。2004年,小强要结婚,买不起婚房,让母亲把鼓楼的老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孙老太心疼儿子,就同意了,自己跑到朋友家借住。为防万一,老太跟儿子签署协议并公证,内容为小强夫妇要赡养孙老太终老,而且对这栋房子孙老太有居住权,小强夫妇如要卖房,需得到孙老太同意。  2009年年底,小强夫妇竟瞒着老人把鼓楼的房子卖掉了,并在迈皋桥买了一套新房,并以小强老婆张某的名义领了房产证。孙老太知道后非常不高兴,与小两口发生了矛盾。最终,小两口与孙老太在2010年年初再次签署协议并公证,内容为迈皋桥的房屋给孙老太居住直至去世,如孙老太不在房屋内居住,则房屋租金的一半归孙老太所有。  不想,2010年3月,小强与张某协议离婚,并做出了一个完全漠视孙老太权益的约定,即房屋归张某所有,租房收益也全部归张某。之后,张某把房屋做了隔断,其中一部分拿来出租。剩下的部分说是给孙老太住,但却又对孙老太的房屋断水断电,明摆着就是逼让孙老太走人。孙老太为此多次报警, 解决不了就用胶水封门,导致租客又报警。  经警察调解无效后,老人只好到法院去起诉,将前儿媳张某告上法庭,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最终得到了支持。虽然有法院判决撑腰,但老人还要面对张某,想要顺顺当当的入住并不那么容易。最终,在求助社区调解中心后,老人才真正顺利住了进去。  法官提醒:老人心疼儿子没有错,但一定要为自己留下后手。其实孙老太根本没必要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因为儿子只是需要个地方结婚而已,没有产权并不影响儿子夫妻俩婚后的居住。孙老太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和儿子签个协议,约定儿子在若干年内必须搬走,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否则必须支付自己在外另找房居住的费用。这样一来,不仅把房屋产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上,没有后顾之忧,而且可以促使年轻人努力奋斗,防止他们躺在老一辈打下的基业上不思进取,甚至败掉家产。再退一步,即使到了法院,也能理直气壮主张自己权利。    年过七旬的李铭和文英有一儿一女。俗话说,养儿防老,李铭夫妇眼见身体越来越差,就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一分钱没要,只约定两老拥有居住权。这几年,两位老人的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病日益严重,连生活自理都成问题了,不想,儿子大李基本不管老人,相反,女儿却比较贴心,常去看望老人。但光凭女儿一人,也照顾不过来两个老的,他们只好花钱请保姆。  没想到,一直不管他们的大李,见他们花钱请了保姆,立马跳了起来,说两老太浪费,没事花钱请什么保姆,没必要。弄到最后,保姆被儿子撵跑了,房子也被儿子给霸占了。大李说,让两个老的去住敬老院,因为房子已经是他的了。两老气得够呛,觉得儿子实在是白眼狼,就把儿子给告了,要他给赡养费。  法庭上,大李不承认父母是无偿给自己房子的,说自己给了老两口好几万,只不过没打收条。大李还说,自己一个月就千把块钱收入,没能力养活父母。硬要他养活的话也成,让老父母搬出去,自己把房子出租,可以从每月租金里拿400块钱给老人。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大李在老两口居住期间不能搬进去住,否则需要按市场价支付购房款,赡养费不要大李支付了。  法官提醒: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希望子女能把自己的养老“承包”下来,解除后顾之忧。但实际上,这种方式并不能让老人的老年生活进入保险箱,很多老人都发现,房产过户前后,子女的态度迥然不同。所以,不要急着过户,应该看子女在赡养方面的实际表现,再决定把房子给谁。    赵老先生没有子女,老伴去世后,他就一直独自居住。侄子赵明在逢年过节时会偶尔去看看他。在一次探望中,赵明有意无意地说,他愿意照顾赵老先生,为他养老送终,反正赵老先生也没有儿子,不如就把他当儿子看待,百年之后,赵老先生的房产也好有个继承人。赵老先生听了觉得不错,反正侄子也不是外人,就签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其中约定,赵明为赵老先生养老送终,承担生活、医疗费用,赵老先生则把房产赠给赵明,百年之后即生效。  之后,赵明不时去叔叔家中照顾他,让赵老先生觉得晚年有依靠了。但今年年初,赵老先生大病一场,除去医保报销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自费。赵老先生手头不宽裕,但一想到和侄子签过协议,心里就放下了,“我房子都给他了,他不会连这点钱都不愿承担的。”但出乎赵老先生预料的是,待他找到赵明时,赵明却表示自己也不宽裕,不能承担这笔钱。  赵老先生为此大怒,狠狠地数落了赵明一顿,说他是白眼狼,拼命接近自己就是为图房产,根本不是真心想照顾自己。赵明一听也火了,说既然这么说那就没得谈了,爱咋咋地吧。赵老先生火气平息后,觉得这个侄子靠不住。在咨询律师后,赵老先生将赵明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遗赠扶养协议。法庭上,赵明表示,如果叔叔真的没能力支付医药费也就罢了,但他明明有能力支付,却非要让自己支付,让自己心里很不舒服。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明不肯承担医药费,已构成违约,判决解除双方的遗赠扶养协议。  法官提醒: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很常见的养老方式,多见于一些没有子女的老人,对方一般都是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多为老人的亲属,还有一些是和老人没有亲属关系,但通过种种机缘认识了老人,和老人相处得比较融洽,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保姆。应该说,只要是诚心实意想照顾老人,这种方式还是不错的,怕只怕有些人怀着霸占老人房产的目的,却不想履行照顾老人的义务,对这种情况,老人们应有所警觉,及早采取措施。  (文中相关当事人为化名)      近年来,南京市法院系统办理了多起涉及“赠房养老”的案件。相关法官通过调研认为,涉及“赠房养老”的法律纠纷产生原因,多是老年人自身法律常识缺失等因素,导致“以房养老”愿望落空。涉及老人养老的房产纠纷中,最普遍的情况是对房屋的权益归属可能引发的矛盾认识不清,事前缺乏充分的评估和考虑,常常出于对亲人的无理由信任,轻率地处理自己的房产。等到最后出了问题,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老人们才意识到即使是一家人也要明算账,不能随随便便出让自己的权益,来换取一个前途未卜的养老承诺。(通讯员 袁雪飞 记者 贾晓宁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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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调研开发区楼宇经济 或将是下个经济发展支点
  在可用地越来越少的现状下,发展楼宇经济将是开发区经济发展的下一个支点。  上月底,杭州市发改委服务业局计划考评处(市楼宇办)曹金柱处长率楼宇经济课题调研组,到开发区调研楼宇经济发展情况,为杭州市 “十三五”规划作前期准备。  开发区发展楼宇经济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是在区位交通、产业支撑、人才储备、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势明显。但是,目前开发区楼宇经济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楼宇经济与城区相比总量偏小,楼宇入驻企业总体规模偏小,地方财政贡献不高,招商情况不理想。  开发区经发局透露,下一步,开发区将在四个方面抓好楼宇经济发展:  一是坚持规划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结合,积极推进商务楼宇、标准厂房等开发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两港八园”的金沙湖中央商务区、东部湾总部基地等载体的开发建设,为下一步楼宇经济的发展提供载体;  三是抓好服务业重点项目开竣投工作,力争今年计划投用的商业楼宇能够按时投用;  四是加快推进楼宇信息系统提升,利用现有楼宇资源和集聚区平台,通过对楼宇信息系统的开发提升,进一步完善楼宇信息资料库。  与下城区等杭州主城区相比,开发区楼宇经济起步晚,但定位清楚,具有“打造专业特色楼宇,依托楼宇发展集聚区”的发展思路。曹金柱处长对开发区楼宇经济发展的未来充满信心。  曹金柱在调研中提出了五点宝贵建议:一是要做好规划,按照不同的功能区块,规划特色楼宇布局;二是要提升楼宇的服务品质,引进专业团队打造特色楼宇,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三是要加大楼宇招商力度,招引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链;四是要加强发展楼宇经济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楼宇周边配套,提升开发区楼宇的整体发展水平;五是要提升楼宇信息化管理水平。  本报记者 陈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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