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去年每成交两套房就有一套使...
  □金陵晚报记者 张楠  昨天,记者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去年南京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2839户,金额183.84亿元。而去年南京市商品房成交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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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楼盘中粮鸿云未领销售许可证先收万元诚意金
  电商网站打出“一万抵三万”的活动广告。  近日,市民方先生向本报的96096新闻热线投诉,南京江宁楼盘中粮鸿云还没有领取销售许可证,就在现场推“一万抵三万”的电商优惠,并对购房者表示如果现在不交这一万元,开盘就不能享受“三万元优惠”。“离开盘还有两三个月时间呢,就让人交钱给不相干的网站,万一出了意外我应该找谁?”方先生抱怨。业内人士指出,电商介入房地产销售环节已非新鲜事,但在开发商增加成交、网站拓宽收入的“双赢”局面下,掩盖着的有可能是买房人权益受损的风险。  扬子晚报记者 宋南飞  实地调查:  中粮鸿云9月才开盘 合作电商收取万元诚意金  近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方先生所投诉的位于南京江宁东麒路的中粮鸿云售楼现场。据售楼顾问介绍,楼盘由中粮地产开发,是一个纯新盘,在6月28日才公开营销中心、样板间和实景示范区的,但目前还未领取销售许可证,连开盘时间和具体价格都还没确定,“看盘时间估计会在9月份左右。现在有个‘一万抵三万’的电商优惠活动,如果有意向买房,马上可以在现场刷卡交钱。”在参观完样板房之后,销售顾问就向记者推荐起方先生投诉的这个电商活动。  “钱是交给现场驻点的网站,开发商和他们有合作,现在交一万元诚意金就可以在开盘当天享受总房款三万元的优惠。”据销售顾问介绍,如果不交这个钱就无法享受这个开盘优惠。随后,记者咨询售楼现场的合作网站得知,购房者缴纳的1万元诚意金没有发票,只有网站出具的收据和一份关于此次优惠活动内容的说明,上面盖的也是网站的章,“如果购房者在楼盘价格确定后不想买房了,网站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这个钱退给大家。”售楼顾问信誓旦旦地表示,这种活动对买房人而言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只有好处而没有任何风险。随后,记者在该合作网站上也看到了其发布的“中粮鸿云,一万抵三万”的活动信息。  现象分析:  开发商“钻政策空子” 购房者不买房退款周期漫长  事实果真如中粮鸿云所吹嘘的那样,购房者捡了个大便宜吗?记者查阅资料、咨询专业人士与相关主管单位却发现,中粮鸿云的做法不但涉嫌违规操作,对购房者而言也有不少风险。“房地产的电商,指的是网络媒体与开发商签订优惠合作协议,购房者只有通过网络媒体所提供的渠道,才能在开发商处享受折扣,但前提是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业内人士分析,这种模式对开发商而言,只要将自身产品给予一定折扣,就能获得合作媒体的大力推广,节省大笔广告费用,而给电商的服务费,则是由购房者买单了。而在电商参与卖房的过程中,买卖纠纷正日渐显现。首例购房人因办优惠卡而引起纠纷的事件曾经在上海爆出,事件的争论点在于购房者必须向第三方电商网站支付1.5万元信息服务费,才能获得10万元购房优惠。最后这起纠纷在上海松江人民法院的两次协调下,双方以“退一赔一”的3万元补偿签订和解协议,而在2013年11月,南京江宁多家楼盘的电商促销活动被政府叫停。相关人士指出,目前电商收取的购房诚意金还没有相应的监管机制,对要退款的购房者而言过程往往比较漫长。记者发现,中粮鸿云电商活动起止日期为2014年7月18日到9月18日,按照售楼顾问“开盘15个工作日内退款”的说法,这意味着,购房者所交的诚意金要在电商平台滞留长达75天。  监管部门:  多家未领取预售证楼盘 以电商平台变相收费被叫停  “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对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收取诚意金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律师提醒,中粮鸿云借助电商这一第三方来收取费用,钻了政策的空子,规避了自己的责任,但增加了买房人的风险,“大部分网络媒体的实力与资质还不如开发企业,由这样的机构来收费,对购房者而言更危险。”  对于记者反映的中粮鸿云投诉问题,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察科工作人员表示,去年就有楼盘出现过在未领取预售证的情况下与商业网站合作收取了购房人服务费的情况,被紧急约谈和立即叫停。现在又有楼盘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前提下“以电商平台变相收费”,为了保障购房人的利益,他们会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记者获悉,南京市住建委在对南京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后,不排除会制定对楼盘电商活动的相关限制条款,以规范房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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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提取维修资金要先开说明会
  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祚波)今年7月起,南京主城范围的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的审批权,已经被下放到各区。为了更加方便小区居民使用维修资金,同时规范监管流程,南京市住建委昨日出台《关于加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修改意见,截止日期为本月底。  据南京市物业办相关人士介绍,“征求意见稿”旨在重新梳理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不少过去较为模糊的规定也将在此次修订时加以明确,比如对于有业主大会的和没有业主大会的小区,以及没有物业的小区该如何申请,这些不同的小区在使用过程中又该由谁监管,都作出明确规定。  “过去的规定‘线条’比较粗,现在是加以细化了。”相关人士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以往有的小区业主反映,自己并不知道所住的小区提取了维修资金,用在哪里也不清楚。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要通过“召开维修方案说明会”的方式加以解决,不过召开说明会针对的是维修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具体流程为:  1、业委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维修资金使用建议》,征求业主修改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街道社区组织召开维修方案说明会,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包括区住建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及维修方案制作单位;  3、说明会的内容必须包括维修项目必要性,如相关业主的保修记录和需修复的情形等,还要说明维修项目的实施方案、工程预算、项目合同草案、监理验收方案等;  4、说明会的内容、业主意见及采纳情况和修改完成的使用建议,也应当在物管区域内公告。  市物业办相关人士称,“征求意见稿”中还指出,对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通过行政监管手段追回,并依法实施处罚。对物业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还应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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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 个人每月最高可缴3888元
  房价居高不下,打算贷款买房的孙先生盼望每个月能多缴点公积金,以减轻今后购房的压力。昨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宣布,上调今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理论上最高可达3888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40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都要调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称此次调整的对象是今年6月30日前在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和职工,执行的日期为今年7月1日。  通知中称,“2014年度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6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4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  个人最高每月可缴3888元  记者算了笔账,新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为16200元,缴存比例为8%-12%,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计算,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3888元(16200元×12%×2)”,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按照去年执行的话,职工每月最低缴存额为236.8元(1480元×8%×2)。与去年南京公积金的个人最高缴存3648元相比,今年增加了240元。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每个单位的工资数有高有低,每名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自然有所分别。比如某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缴存比例为12%,那么其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就是720元,加上单位支付的另一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就是1440元。  单位效益好可申请提高缴存比例  什么样的单位可以按照12%的最高比例来缴存公积金呢?记者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首先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其缴存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占1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商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各占10%-12%;第三种是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单位与个人各占8%-12%。  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中还提到“未达到最高缴存比例的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一家单位过去执行的是8%的缴存比例,如今打算提高到10%甚至12%,只要提出申请,通常都会获批,不过要想突破12%的最高缴存比例,目前还无法办到。扬子晚报记者 马祚波    我能贷多少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调整之后,每个月的缴存额也有相应变化,那么能贷多少公积金究竟该怎么计算呢?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0.45(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以可贷年限为15年、缴存比例10%为例,月工资3000元的职工,其每月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公积金300元,那么他能贷到的公积金为:300/10%×0.45×12×15=24.3万元。如果该职工月工资为4000元,其他条件不变,其最高可贷32.4万元,由于突破了30万元的南京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限额,因此其只能贷到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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