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治理小产权房须持更宏观的视
17
  据央视报道,11月24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视频会议。会议强调,打击小产权房既要处理事,又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要求各地近期对此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选择1-2起顶风违法的小产权房违法案件,依法从严
  最早于2007年提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经过6年酝酿,终于在上周取得突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对此,有专家结合近期一系列有关税制改革的消息,认为此举意味着今后最有可能直接推进的就是房产税会试点扩围与深入开展。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来讲,也就意味着今后最有可能直接推进的就是房产税会试点扩围与深入开展。   张宏伟表示,从调控手段来讲,2014年在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房产税扩围势在必行。今后作为持有环节的房产税、交易环节的增值税等等一揽子关于房产方面的税制改革设计有可能逐步推出,以逐步完善楼市长效调控机制三大体系之一的财税政策与措施。   在他看来,未来类似于二手房交易环节征收20%增值税的政策也有可能逐步落地。最终,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税费经济手段会更加突出。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就表示:“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为二手房市场提供较为充足的房源。拥有多套住房的人们,无论是官员还是公务员,无论是房叔房婶还是房姐房哥,他们都会琢磨、关注政府下一步政策的出台,会有更多人会抓紧将自己手中的房源出手套现,二手房市场的房源快速增加。”合富置业经纪梁先生认为,如果他们急于出手,降价出手也不是没有可能。   不过,也有专家对不动产登记促进房价下降持谨慎态度,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会对房价下降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很明显。部分热点中小城市可能有所下降,但全国市场房价不会随一项政策而大起大落。      早在2007年,《物权法》出台时就明确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6年过去,未见实质进展。   而从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来讲,早在今年3月,住建部曾要求地方做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才公开表示,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已经完成(最新媒体报道称60个城市已联网)。下一阶段的目标是,同时实现500个城市联网,但目前看来难度较大,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记者赵燕华
【全文阅读】
          阿里巴巴和腾讯之间近来炮火连连,继传微信封杀来往链接以后,最近手机淘宝也进行了对微信的屏蔽。上周末,羊城晚报记者发现,点击微信上的淘宝商品或者店铺链接,会跳转到手机淘宝的下载安装页面。手机淘宝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以及保护用户的隐私安全。而在外界看来,这无非又是两大巨头之间的竞争,有用户对此表示很无奈。      22日,手机淘宝相关负责人表示,手机淘宝确已关闭了从微信跳转到手机淘宝的通道,用户不再能从微信的类似链接来进行购买。   对于关闭微信通道的理由,手机淘宝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有大量用户反映,他们通过微信朋友圈或营销号发来的链接点击进入了伪造淘宝店,掉入钱物两空的陷阱,有的用户还误入钓鱼链接,支付账号和密码被套取。”手机淘宝方面表示,通过关闭微信通道,可最大限度地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保护用户隐私安全。   外界认为,这与双方竞争有关。但手机淘宝方面则强调,此次关闭通道固然有竞争因素在内,但更重要的是此事关乎用户安全。对于何时重开微信通道问题,这取决于微信何时补上安全漏洞。“微信一天不安全,我们一天不开放。”     对此,微信官方回应称,“微信、易信、Line,包括阿里自家出品的来往,业界每个通信社区类App 都会有用户发表的链接。淘宝这种强制封杀的做法,伤害了用户的沟通体验,令人遗憾。”   有外界解读称,阿里此举是为了报复之前微信封杀来往的行为。阿里上周举行的“来往”等无线产品“满月”庆典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主动谈起“阿里腾讯之争”。马云说,“其实不是微信威胁了我们,是我们威胁了腾讯。”他说,做“来往”不仅是为了阿里,更是为了这个行业。   其实双方近来已频频擦枪走火。早在今年7月底,阿里就暂停了微信第三方应用服务,屏蔽微信淘宝客类营销的数据接口,而此前,微信已多次实施封杀营销账号的策略。本月来往则称,微信在朋友圈和聊天信息中率先封杀了来往活动链接。微信回应称链接无法打开的原因是触发了微信后台的自动保护机制。不久前,双方又在公众账号的运营策略上较劲。      所谓神仙打架,殃及池鱼。记者发现,不少网友对此表示遗憾,这种做法真的有悖于商家的良性发展。有商家则吐槽,才设置的一个合作推广链接就废了,双方不过五十步笑百步,可是伤害的肯定是用户。   艾媒咨询CEO张毅对羊城晚报记者指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各种业务与技术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很多领域都在重新洗牌,原来的巨头也许一夜之间就变成“小兵”,因此这一时刻非常关键,竞争手段往往也会很激烈。记者林曦、实习生宋清
【全文阅读】
  备受瞩目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近日终获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成为全国首部关于地方民间融资的管理条例。参与该条例起草的温州市中小企业促进协会会长周德文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该部条例可以被称为民间借贷合法化的破冰,“改变了过往民间借贷无法可依的情况”。周德文表示,该部条例的出台也会给广东、深圳等地民间借贷立法提供参考,“随着省市各个地方对于民间借贷的立法规范,或许将倒逼国家出台民间融资的法律”。      据记者综合资料,《条例》主要呈现以下四大亮点:一是借款300万元以上需要报备;二是明确公务员和金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三是定向集合资金管理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8倍;四是规定集合资金应当用于生产经营项目。   同时,记者通读该《条例》也发现,作为一部地方性的法规,相关条文的规定也较为详细。如《条例》第三章中的第十三条,就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向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备案:一是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的,二是累计借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的,三是单笔借款金额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或者累计借款余额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且涉及出借人累计30人以上的。同时,明确提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违反并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责令下逾期未改,民间借贷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借款人为企业、其他组织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明确规定,有惩有罚,条文详尽”,一名在温州从事多年民间借贷的老板向记者表示,“我的理解是,只要我按照条例进行借贷,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他同时也表示,有条例的明文规定“算是把民间借贷摆上了台”。      事实上,温州想就民间借贷立法已经“想”了两年。今年年初,该《条例》的草案曾经被媒体曝光,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记者注意到,其中在草案阶段备受争议的“借贷利率不得超过48%”的这一说法,在此次通过的定案中已经不复存在,取代它的说法是“民间借贷利率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协商确定;国家对利率限制有规定,从其规定”。   不过取消“48%利率上限”的这一条款,在近日也被不少媒体和公众误读,认为是放开了利率上限。“这是完全误读,其实是温州设立地方法尊重全国性法律的体现,不与上位法相悖”,参与《条例》起草的周德文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借鉴日本、中国香港等地的借贷立法来看,都有一个惩罚性的措施,“香港是年利率不得超过51%,超过了不但不受保护,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周德文透露,在方案上报的过程中,相关的监管机构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48%的红线过高,容易造成现有民间利率再次拔高,形成鼓励高利率的情形,二是与现有的法律政策“不得超过法定利率的四倍”相违背。因此,该《条例》最终的问世,对于利率的上限只字未提,仅改为较为含糊的说法,由双方约定但同时需要遵从国家的相关法律。     据悉,该《条例》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在温州施行。该《条例》的出台,也再次引发对于民间借贷的立法的讨论。   参与《条例》起草和讨论的温州市金融办副主任余谦向媒体介绍该《条例》的意义时称:“是对温州民间借贷已经存在的乱象进行治理,对原先一些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公司进行引导和规范。”   据此前的数据显示,温州市民间借贷规模已经超过1200亿元,“没有法律的规定会出乱子”,周德文表示,《条例》不仅就民间借贷做出了规定,同时规范了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的民间融资行为,“拓宽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周德文对《条例》出台的看法十分积极,认为温州给广东、深圳、江苏等地的民间借贷立法提供了蓝本和鉴戒,“如果全国各地都纷纷设立自己的民间借贷融资法律,或将倒逼全国性立法加快”。他认为,这也不失为让民间借贷彻底“阳光化”的路径。   不过采访中也有温州参与借贷的人士对此并不看好,认为实施难度较大,“突然给个‘野孩子’套上‘紧箍咒’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记者戴曼曼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