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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探访郑州太空舱公寓 地铁口商圈最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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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找不到我的家\我身上背着重重的壳\努力往上爬  给我一个小小的家\蜗牛的家\能挡风遮雨的地方\不必太大  给我一个小小的家\蜗牛的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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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八大注意:需了解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

  随着置业观念的悄然转变,二手房以它价低、质量可靠、风险小以及即买即住的优点得到了众多置业者的青睐。买房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怎样在买二手房的时候,去避免走弯路,防止吃亏上当,请看看下面的相关二手房置业指南与巧避开相关的买房陷阱。  1、了解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  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 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 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了解所购“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  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和房屋结构、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了解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5、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 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6、 付款方式  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7、交房时间  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8、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阅读全文]

装修预算大超 业内提醒要防止虚报施工量

  装修前要了解装修选材和施工监理的基本知识,那装修后的结算工作也不能马虎大意,否则您前期采购时精打细算省下来的那点钱,在结算时很容易被虚高的费用所抹掉。下面,我们就请业内人士来告诉我们在装修结算时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本报记者 冯治  核对项目,做好复测  结算的第一步是根据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进行项目的审查核实。因为在装修过程中业主和施工方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或改变一些项目,其中有些属于原来考虑不周或故意漏项,有些是业主提出了新要求而产生了增项,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超出了原合同的规定,所以一定要核对好实际发生的施工项目,防止项目重复计费或减项未扣除费用。  核实项目增减情况之后,我们就要对实际施工量进行复测数量。因为有些项目在开工前就可以测出准确施工量,但水电路改造等项目在施工前只能预估一个大概的数值,只有施工完成后才能测量出准确施工量。此外,合同之外的增项或变更也需要重新测量和计费。  防止虚报施工量  业主审核装修结算单时,由于不太懂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这就让某些无良装修公司或马路“游击队”有可乘之机。他们采取虚报施工量,多设项重复计价等手段,这里多一点,那里多一点,汇总起来费用就会虚高许多。其中,乳胶漆、造型吊顶、柜体、装饰面等都是比较容易出现虚报施工量的项目。  作为业主,一定要了解施工量的计算规则,审核结算单时,一定要要求装修公司或施工队提供施工量的详细测量数据和计算方法,与设计图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与施工方一起去现场丈量核对,确定每个单项价格。  防止报价“低开高走”  “低开高走”的问题一般存在于小型装修公司或“游击队”,为了吸引业主签单,他们会做一套预算比较低的总报价,但其中的施工量往往定的比较低,甚至有些存在故意减项漏项,这样总价看上去很合算。但当施工完成后,装修队负责人就会告诉业主这里的施工面积增加了,那里还有一个必须要做项目。对于没有经验的业主来说,会觉得施工队确实多做了不少活儿,就会按照合同预定的单价补齐费用,即便是感觉出不对劲也只能自认倒霉。  最容易“低开高走”的项目就是水电改造工程,大多数都是预收一部分钱,并注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要想防止“低开高走”,业主必须对施工细节做到充分把控,不要给施工方留有太多“自由发挥”的空间。  材料变更要计算明晰  在装修过程中,会由于种种原因导致预算内的装修材料发生变化,在最终结算时,一定要将材料变化的因素计算清楚。  装修材料的变更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由于业主自己更换材料的品牌或类型而引起的材料变更;第二种是由于设计变更,这其中可能包括设计制作的可行性,设计师临时更改材质等。在结算时,各项新产生的费用必须由施工方出具详细的数据和单据,并减去未生产项目的费用,以免重复计费。  防止偷换计费方式  一般来说,业主对报价中的单价高低比较重视,但却不太注意到报价的方式,而不同的报价方式导致报价数字偏差很大,业主只有在结算时才会发觉与预期费用相差较大。  以现场制作的衣柜为例,有按投影面积计费的报价,有按展开面积计费的报价。虽然都是每平方米的报价,无论是按哪个报价计费,总体费用都差不多,但是,按衣柜的展开面积每平方米的报价要比投影面积低很多,如果施工方在合同上按照投影面积报价,在结算时却按照展开面积计算施工面积的话,就会多收业主不少钱。  各种施工面积如何计算费用  墙面面积 涂料、壁纸、软包、护墙板的面积按长度乘以高度,单位以平方米计算。长度按主墙面的净长计算;高度:无墙裙者从室内地面算至楼板底面,有墙裙者从墙裙顶点算至楼板底面;有吊顶天棚的从室内地面(或墙裙顶点)算至天棚下沿再加0.2米。门、窗所占面积应扣除(1/2),但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单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面积和梁头与墙面交接的面积。镶贴石材和墙砖时,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安装踢脚板面积按房屋内墙的净周长计算,单位为米。  顶面面积 天棚(包括梁)的装饰材料一般包括涂料、吊顶、顶角线(装饰角花)及采光顶棚等。天棚施工的面积均按墙与墙之间的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穿过天棚的柱、垛和附墙烟囱等所占面积。顶角线长度按房屋内墙的净周长以“米”计算。  地面面积 地面的装饰材料一般包括:木地板、地砖(或石材)、地毯、楼梯踏步及扶手等。地面面积按墙与墙间的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穿过地面的柱、垛和附墙烟囱等所占面积。楼梯踏步的面积按实际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宽度在0.3米以内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扶手和栏杆的长度可按其全部水平投影长度(不包括墙内部分)乘以系数1.15以“延长米”计算。[阅读全文]

北京启动“动批”搬迁 加速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副区长孙硕13日说,备受关注的北京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动批”)搬迁已经开始。2014年,动批市场的总摊位已减少1300个,占总数的10%。今年北京将加大“瘦身转型”力度,依法规范和撤销20个市场。  作为这个批发市场一部分的天皓成市场已于近日正式摘牌撤市转型。在北京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区域内正在建设的两栋8万平方米大楼原本是用于服装批发市场。目前,产权方也调整规划,改为引入科技金融类企业。他说,未来动批的低端服务业态将为服装设计、展览、电子商务以及科技、金融等取代,形成一个新的商务街区。目前,已有动批经营方有意向到河北白沟、永清投资,还有商户到天津和河北怀来市场开拓生意,去向多元。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教授王玉海等专家表示,动批作为北京不适宜发展的低端产业的代表,其搬迁和转型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阅读全文]

物业价格放开业主说了算?居民担心物业乱涨价

  管制放开,停车费乱涨价怎么办?新华社记者调查四大焦点问题  新年伊始,国家发改委宣布放开多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颇为引人关注的是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将走市场化定价之路。虽然有关方面强调,放开价格同时将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但一些小区业主仍然担心,物业公司管理如果不能公开透明,政府监管又较少触及这一领域,今后如何进行维权?放开是否会造成小区停车费等上涨。记者就其中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  焦点1:是否会涨价?  调查:一线城市车位缺口巨大,有些地方价格未放先涨  事实上,此举出台以前,部分地方已出现小区停车价格“未放先涨”、政府指导价“失控”等情况。  目前,国内一线大城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基本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  一方面是小区停车收费不高,但另一方面,城市整体停车位不足、一户多车等现象带来的车位供需失衡,小区停车难问题日趋严重。  失衡的供需关系,造成一些地方住宅小区停车价格出现不同形式的“未放先涨”。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广州市中心城区住宅配建停车场的个人产权车位,月租最高为每月2300元。在中心城区的149家住宅停车场中,仅有4家控制在政府最高指导价范围内,超过97%的停车场收费高于政府最高限价。  各种变相涨价也层出不穷。此前北京市价格部门曾接到投诉称,有居住区停车场甚至欲一次性收取20年的停车场管理费和租赁费;位于北京南四环的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出现在小区内外没有停车审批、不该收费的道路范围却被收费等现象。  曾代理多起小区物业纠纷官司的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对记者表示,除了私自涨价,一些住宅小区还把停车费计入物业费,造成变相涨价。  近年来,由于私人购房增多,汽车数量增多,一些小区业主同物业公司成了一对冤家,从小吵小闹拒交物业费、随意乱停车,到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上演全武行,甚至出现过开车撞物业中心的过激行为。  “物业费?我们从来闹不清是怎么花的。”董女士住的是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小区,没有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物业费也是10多年前入住时的定价。  “这两年,不少小区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都因为物业费涨价出现过矛盾。”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时常会以亏本为由提出涨价,可由于账单不透明,无法获得业主同意。物业公司要么就自行决定从小区撤离,要么消极怠工,甚至出现过伪造业主签名以实现上调物业费的情况。  据统计,武汉现有物业项目2800多个,其中居民小区项目1800多个。去年以来,武汉一些小区物业公司提出涨价方案,但由于操作不当或信息不对称,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发生多起冲突。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物业公司负责人对价格放开的确有所期待。他们表示,目前的运营成本太高,一旦政府放开价格,或许会根据运营成本调整价格。  焦点2:业主对价格真能说了算吗?  调查:业委会议价能力不高,广州仅两成小区建立业委会  多数人对政策的解读是,价格放开后的小区停车费由业主说了算。但业主真的能做主吗?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主要考虑到一是相关停车设施属业主共同拥有,且主要为业主自身服务,收费标准理应由业主共同决定,政府不宜直接干预;二是这部分停车服务与利用住宅小区周边车位、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车位等提供的停车服务形成了一定竞争,具备放松价格管制条件。放开业主共有车位停车收费,改变了小区业主被动接受服务和收费的状况,将停车服务经营者和收费标准的选择权交还给全体业主,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停车管理上的话语权微弱。  ――物业公司服务差,存利益寻租空间。  在部分一线大城市,由于政府定价价格低廉、供需失衡,业主要想获得车位很难,不仅导致不少小区物业公司将物业费与停车费挂钩进行涨价,一些业主为了获得车位长期使用权,不得不“找人、找关系、多花钱”。  ――随意改变公共区域用途,收入去向不明。  长期以来,由于权属不清、监管缺失、业主维权意识淡薄,许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露天车位,却由物管方大肆收取停车费,这些收费也大多去向不明。  按照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公共区域规划的停车场的收费,应在扣除成本后交由全体业主使用。许多小区内的露天停车场原本规划不是停车场,而是花园或公共道路等,一旦功能发生改变,必须取得小区2/3业主的同意。  但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由于指导价偏低,导致不少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不太关注。包华告诉记者,他曾经发现北京一个管理数百个露天车位的小区物业公司,在财务报表上仅显示一年收入1万多元,业主却毫不知情。“小区居民觉得反正有地方停车就行。”包华说。  ――小区业委会议价能力差,未来自主定价存疑。  据调查,国内多数商品房住宅小区都没有建立业主委员会,已有的业主委员会能真正发挥作用的也不多,很多常年处于和物业公司“打架”中。  “广州目前共有8000多个小区,仅20%的小区建立了业主委员会。”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昂鹏说,“业委会难成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业主的自治意识不强,开业主大会的时候往往找不齐人数,而且分歧较大;二是单靠业主自身力量难以完成业委会的成立,有的物业公司还阻挠业主建立业委会。”  “一些本属于业主的公共停车资源却被物业公司的少数人操纵和垄断,这里面有政府对业委会引导不力的原因。”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韩世同说。  焦点3:哪些停车费该收,哪些不该收?  调查:小区停车位产权不清晰,收费规则繁多  按照政策规定,居住区内规划的、属全体业主拥有的露天停车场可以收费;临时或长期停放在开发商配建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如果没有购买车位,就需要向开发商交费;而在上述区域以外,如果不是规划的露天停车位而是公共道路、绿地,物业公司或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  而目前,不少小区内物业公司刻意混淆各种产权关系,在不该收费的区域乱收费。与此同时,由于政府对各种产权停车位的使用规则不同,造成一些车位利用率不高。在北京五环内的部分小区,产权属于开发商的地下停车位有的都已卖到60万元以上,但由于此前出租的政府指导价过低,开发商大部分都倾向于只卖不租,导致很多没有卖掉的车位出现闲置。  另外,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说:“财政配套投入资金不足,一些公共区域产权不明晰、规划不到位,再加上停车场收费指导价不合理,令投资企业建设积极性不高,造成停车场供不应求。”  焦点4:价格放开后政府就不管了?  调查:价格放开不等于能乱来  把价格放开是否意味着以后政府对于小区停车费的问题就可以不管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放开后,管理部门将由事前定价转为事中事后管理。  不少专家表示,价格放开是对的,但问题是如何能够在放开后加强政府的各项管理。  首先,业主委员会的建设需要民政、住建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引导,特别需要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的协调,才能加强业主的话语权与议价权。韩世同说,许多小区达不到自治的条件,如果停车费一下子交由业委会管理有可能引起价格和管理失控,例如新旧物管打架等。同时,政府对参与人员数量的设置标准太高,也成为业委会“难产”的实际障碍。  其二,在放开价格后,政府相关部门不能单纯以提高收费解决供需失衡问题,应该大力促进住宅小区停车位合理规划。  “行政手段的干预让车位租价与市场价值严重背离。”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保守测算,在广州市一类地区投资一个室内停车位,包括各种开发成本及税费等在内,总成本约23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放开价格对激发开发商增加车位的热情影响可能有限,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规划和管理能力。  其三,事中事后管理亟待加强。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国[阅读全文]

无车位使用证  律师:车库认购书同样有法律效力

  尚东绿洲  律师:《地下车库认购书》  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社区记者 杜慧  近段时间,家住尚东绿洲一期的业主贾先生挺犯愁,因为他购买地下车库七年了,一直没有产权证。就在前不久,小区二期业主却办理了地下车库使用证,他不禁心生疑惑,同住一个小区,咋二期有车位使用证,我们一期业主就没有呢?  贾先生2007年购买了小区的一个地下车库,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地下车库认购书》,按照该认购书规定,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为认购者办理完毕产权登记手续。实际上,小区的房产证早就办理下来了,可地下车库的产权证迟迟没有消息。  不久前,贾先生听说小区二期地下车库的所有车主都办理了一个地下车库使用证,“好像一期也有个别业主办下来了,咋就没有我的呢?”他说,事后,他找到小区物业,被告知一期地下车库认购者手里都有认购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用再办理这个地下车库使用证了。  “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同样购买了车库,咋办证还差别对待呢?”贾先生为此事担心不已,总感觉有了地下车库使用证更放心。昨日,记者看到了贾先生签订的这份《地下车库认购书》,上面显示贾先生花9万元购买了该小区的一个地下车库,该认购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小区物业温经理,他答复说,给二期业主办理的地下车库使用证是开发商自己办的,并非产权证。一期179个车位也仅给当初无认购书的业主办理了这个地下车库使用证,“其实一期业主签订的认购书就具有法律效力,车位就是认购者本人的,如果有业主还想办这个地下车库使用证,我们可以再跟开发商协商。”  对此,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在地下车库未办下来产权证之前,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这份《地下车库认购书》就具有法律效力,能保证认购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贾先生不必过于忧虑。[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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