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全球创新1000强出炉 ...
VOL 19
   北京10月28日电 (李晓喻)全球管理咨询公司博斯公司28日在北京发布2013全球创新1000强报告,中国石油和中兴通讯成为前百强中仅有的两家中国企业。   按照博斯公司的标准,“全球创新1000强”即2012财年全球范围内研发投入最大的前1000家企业。   今年的前1000强中,中国有75家企业入围,是2012年的1.5倍。而2011和2010年这一数量为47家和40家。   继2011年首度入围该榜单前百强后,中国石 ...
广东工商开通企业信用信息网 首曝“黑名单”
广东工商开通企业信用信息网 首曝“黑名单”
   广州10月28日电 (刘烨 黄秀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网于28日正式开通,该网站整合了广东工商部门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其中,法定代表人“黑名单”的曝光及公开查询为全国范围内首次实行。   今年5月,广东省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被列为2013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之一。广东省工商局以办理重点提案为契机,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化建设,开发了企业信用信息网。   据介绍,该网站具有五部分功能,包括公示企业良好信息;公示企业违法信息;提供全省信用信息的查询;及时发布与信用建设有关的新闻动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该网站也同时曝光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黑名单”,包括公示被吊销企业的名称、注册号和被吊销的具体内容;被吊销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记者登录网站看到,已有大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和法人被曝光。   广东省工商局表示,企业信用信息网的开通,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和企业经营,优化社会管理,同时也将强化信用约束,促进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诚信氛围。(完)
中消协副秘书长:消费者九项权利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中消协副秘书长:消费者九项权利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2013年10月28日15时,工商总局黄建华、朱剑桥;中消协董祝礼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图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在访谈现场。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一决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今日,工商总局黄建华、朱剑桥,中消协董祝礼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详解如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表示,从修改稿当中,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此外,网络购物七天的后悔权也赋予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董祝礼呼吁,消费者应充分发挥监督力量,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我们现在面临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升级,这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怎么看待这个法律的变化,哪些和我们的日常消费有关系呢?那我们请消费者的娘家人中消协的董秘书长从您的角度来给我们说说怎么看待这次消法的修改呢?   [董祝礼]这次消法是在实施20年之后进行的一次比较大的修改,应该说这次消法的修改是我们党和国家送给我们全体消费者的一个大礼,应该值得庆贺。我们消费维权走过了20年的道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的消协组织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职责努力地为消费者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1000多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亿元,不仅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和谐,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应该说消协组织已经成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董祝礼]说到这次消法修改,我想给广大的消费者加个油。从修改稿当中,我们不难看出,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比如说安全权,不管是信息的安全、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我们在消费场所的安全,这次消法修订稿都有新的体现,也都是一个亮点。   [董祝礼]还有我们看不到的,这次在经营者义务,或者是争议解决程序,虽然没有明确在九项权利当中,但是我觉得我们消费者应该在这些权利方面有一个维权的意识。比如说精神损害的赔偿权,这是在原法没有的,这次在新消法中给予明确的规定,我觉得是消法的一大进步。   [董祝礼]再有,网络购物七天的后悔权,或者叫无理由的退货权,虽然不是九项权利之内,但是它也赋予给消费者这样的权利,我觉得很实用。还有我们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董祝礼]当然还有公益诉讼权,只不过这个公益诉讼权由消费者协会代为行使,还有优先权,就是当发生民事赔偿的时候还有各种债务和赔偿,那么民事赔偿优先,优先享受到赔偿,等等这些权利,我觉得要给消费者加个油,我们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力量,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董祝礼]我还想给经营者提个醒,这次修改消法当中,新增的条款有11条,减去合并和删减的条款三条,实际增加的8条,新增的这11个条款当中,有4条是经营者的义务,有三条争议的解决,三条法律责任,还有一条是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章有对商品进行抽查检验的责任。   [董祝礼]在企业的义务当中,我们看到增加的是比较多的,我相信我们的经营者是有压力的,不过我相信现代企业竞争也应当有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企业和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所以你们这些经营者要把为消费者负责作为你承担所有社会责任的第一个责任,把消费者摆在前面,用这种精神和理念面对新消法给予的压力。我相信只有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和经营者才能健康、持续地发展。
北京房租淡季续约跳涨 从几百元起到上千元
北京房租淡季续约跳涨 从几百元起到上千元
  望着零乱的新屋,租客小兰长叹了口气,搬完家后,收拾屋子恐怕又得耗去一周。“原来的房东狮子大开口,租金涨了1300元,不搬不行啊。”淡季跳涨租金,对小兰来说是怪事,却不是租赁市场上的稀罕事。牛气房东一经唆使就涨价,正成为租客感觉不到淡季行情的另一原因。      一直到10月初,小兰和两位室友想着的都是如何续租马家堡附近的老房子。“这房子确实是好,110多平方米的精装修三居室,厨房和浴室都做得很有格调,还是干湿分离。”   三人唯一拿不准的是,这次租金得涨到多少。因为,这套房子去年租给她们时,房东的报价比周边略低,月租金5000元,所以,早在8月份,她就接到了房东的电话,知会她到期若想续约,租金肯定得涨个几百元。但具体数额,房东并没有透露,只说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定。   “你也知道的,一到期满续约,多数房东都会说行情变了,物价飞涨,房租也得提一提。”小兰还记得,当初接到房东的涨价通知,她和室友并不太惊奇,甚至可以说早有心理准备。      按照小兰最初的预算,就像电话里说的“几百元”,房东也许会给每人涨200元到300元,可是,到了十一假期后正式谈续约时,房东的报价却吓了三人一大跳。稍大的主卧,月租金要从1800元变成2300元,其余两个次卧,月租金分别从1700元和1500元,变成2100元和1900元。这样算下来,这套三居室的整体租金,一下跳涨了1300元。   从电话里的几百元变成1300元,小兰和室友表示很难接受,提出稍微降一点,可房东很坚决地摇头拒绝。“房东说,他咨询过中介公司,经纪人给他的报价是月租金6600元,就是因为看我们是老房客,才便宜了300元。”   连续谈了三次都无果后,两个星期前,小兰和室友才开始找新居,最终在东二环附近找到一套三居室,虽然房子从外观看略老一些,但内部条件差不多,月租也比上一套便宜了200元,只要6100元。   “尽管只便宜了200元,可能省一点是一点。”小兰告诉记者,对于已占据工资四成多的房租,她所做的只是尽量节约。      在采访中,对于自己在淡季都能遇到租金跳涨的事,小兰感觉非常奇怪。可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跳涨的房东并不稀罕,而且每位租客都告诉记者,房东跳涨的理由总是“中介报的价比他的要价还高”。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告诉记者,在常住人口已冲破2000万的北京,要想解决供需不是件易事。国际上衡量租金水平的指标有两个,一个是租金收入比,即房租在收入中所占比重,通常认为30%以内是正常水平。一个是租售比,即房屋租金与房价的比值,1比100到1比150之间是健康水平,而北京目前的租售比为1比500,偏高的房价,就像一只秒表,时时刺激着业主上调房租的神经。   伟业我家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则认为,要想解决房租不断上涨的局面,最关键的是解决租赁市场的供需矛盾。“现在最主要的问题还是供不应求,尤其是房价上涨后,部分购房人转而投向租赁市场。”胡景晖告诉记者,其实北京市场中有一定量的空置房并未被充分利用。在他看来,可以考虑建立一种房源再利用的机制,由政府出面搭建一个平台,将空置房租出去,从根源上缓解供需矛盾。本报记者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