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房交会二手房三天成交33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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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交会第三天(11月1日)迎来双休日,当天共有超过4万群众观展。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三天累计成交各类房屋706套
  楼市进入第四季度,尽管限购、限贷政策先后放开,但楼市成交量并没有随之上涨。来自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共成交8361套,环比9月份减少99套,但和去年10月份相比,跌幅近四成。业内人士分析,目前的政策红利尚不足以刺激市场大幅回暖,降价跑量仍是四季度楼市市场大势。  11月1日,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布了上月楼市成交情况。数据显示,10月份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共成交8361套,较今年9月份减少了99套;但和去年10月份13108套的交易量相比,减少了4747套,同比跌幅达36.2%。  从区域成交来看,原胶南市、李沧区和城阳区位居区域成交榜单前三位。其中,原胶南区域楼市成交1664套,李沧区签约1165套,城阳区签约1091套。其他区域方面,市北区共签约832套,市南区签约174套,崂山区仅签约89套,黄岛区签约764套,高新区签约321套,即墨市签约757套,胶州市签约916套,平度市签约370套,莱西市签约218套。  价格方面,崂山区成为签约均价最高的区域。来自青岛锐理数据的资料显示,10月份崂山区新建商品住宅签约均价为28198元/平方米;其次是市南区,签约均价为19553元/平方米;原市北区的签约均价为14772元/平方米,原四方区的签约均价为11837元/平方米;李沧区的签约均价为9512元/平方米,城阳区签约均价为7763元/平方米;而上月成交量最高的原胶南市,签约均价仅为6926元/平方米。  “10月份青岛的住宅成交数据证实,央行房贷新政、限购松绑给岛城楼市带来的利好有限。”楼市分析人士张百忍说,9月30日,央行、银监会正式出台文件,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并重申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利率最低可打7折;可时至今日,央行发文放松房贷认定标准已经“满月”,但青岛多家银行并没对房贷明显放松,首套房贷利率与信贷新政出台前几乎没有区别,虽然部分银行出台了一些细则,但更多的银行还停留在政策层面上,难以让多数购房者受益。  受此影响,尽管已经进入第四季度,也多有业内专家称房价已经见底,但购房者仍陷入了深深的观望。“10月份楼市其实已经有不少的新盘为了回笼资金,采取了降价的方式,尤其是李沧区、市北区和城阳区的项目,个别项目的价格降幅甚至达两成,带动了区域成交量的上涨。”青岛世联怡高总经理陈耀华说,但由于七折房贷折扣利率实行的可能性不大,公积金信贷额度依然紧张,对房企来说,第四季度仍面临巨大的考验,开发商在销售业绩、库存压力的影响下,仍会以“降价跑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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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筹最近又成网络热搜词。这次,与它“亲密接触”的不是公益活动也不是图书出版,而是令更多人向往的集资建房。近期,南京一家房产投资基金公司打出“中国首家众筹建房投资平台”的旗号公开筹资建房,声称将使买房成本降低20%。  在开发商利润受挤压的房地产市场,众筹如何寻得让利空间?众筹建房是否合乎规范,风险几何?房地产市场新形势下,集资建房的概念再次被舆论托起,这背后是谁在消费刚需的期待?    近期,南京一家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推出“众筹建房”项目,吸引投资人以众筹的形式“私人订制”比市场价便宜20%的房子,在网上引发了热议,有不少网友对众筹建房表示乐观。  该基金公司的发起人袁长喜告诉记者,他们的“众筹建房”项目采取会员制,项目参与者必须是刚需,并要缴纳1000元会员费。目前,招募的第一期会员已有一百多人。  在袁长喜等人的计划里,当会员达到足够的数量、预期的购房款总额达到一定规模时,就会启动谈判,会员将成立业主委员会,与该基金公司及其委托的房地产开发商一起讨论选地、购地及建房事宜。他反复强调,在拍板拿地之前,公司不会提前收取会员的资金。  “比市场价便宜20%”是这次“众筹建房”概念里最诱人的内容。按照这个项目的推算,“众筹建房”的模式可以帮开发商减免大量的财务、融资和营销成本,节省出来的费用加上开发商的利润大约能占到总房价的20%。  然而,这种“众筹”有点名不副实。袁长喜也坦承,“众筹”与“投资基金”的筹款方式有极大的不同,前者是公开的,而后者必须是非公开的。“众筹”建房名义上采取了“收费会员制”这种“非公开”的筹资形式,但会员却是通过互联网公开召集的。  该基金公司打算收取房价的1%至2%作为管理费,凭借低房价吸引投资做成规模,“利润也很可观”。“我们实际上做的是房地产投资基金,但用‘众筹’这个概念更吸引人。”袁长喜说。  其实,“众筹”在房地产领域已非新鲜事物。  2005年,因为高房价、低质量,南京网友邵角曾组建“我爱南京自建房网”发起“集资自建房”活动,却因为个人无建房主体资格而搁浅,而参与该活动的多数人现在已经自购住房。这被业内称为最接近“众筹”本意的集资建房活动。  2010年,河北等地出现开发商对部分在建项目实行“私人订制”,以订制部分预收款填补拿地资金。南京林业大学房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认为,这类活动是开发商为降低建设成本采取的缓冲措施,是变味的“众筹”。  今年6月以来,苏州、重庆、天津、东莞等地依托搜房网、团贷网等互联网平台推出“房地产众筹”项目,采取众筹购买单套房源、拍卖溢价分配给众筹投资人的盈利模式。团贷网“房宝宝”第一期别墅众筹买房投资项目已完结,年化收益率达40%。  这类“众筹建房”的出现,多是基金公司在背后主导的资金运作。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模式与非法集资有类似之处。  然而,袁长喜坚决否认这种说法:“刚开始算是投资产品,等拍完地、盖好房、拿到预售证,就变成了购买行为。流程和资金公开透明,拍了地之前可以随时退钱。这不是非法集资。”  “这是站在法律的边缘。”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翔认为,众筹是一种购买行为,而房产基金则是投资,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混淆概念将面临很大风险。  江苏省司法厅和当地各县市司法部门最近都在提醒此类行为的风险。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将“众筹建房”的资金性质认定为投资,若开发商单方面解除众筹时签订的合同,众筹投资者们将无处维权。如何从法律上约束众筹行为,使投资人能够有效规避风险,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买地盖楼这么大的事,得要多少人、多少钱?众筹几个亿不现实。”孟祥远等专家表示,“众筹”是个新概念,这个包袱皮里的“集资建房”无法落实就没有意义。  “现在的众筹建房是只见筹钱不见房。如果做不好,就是增加中间环节,增加购房成本。”独立房产评论人于岳认为,当前的“众筹建房”是非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情,能不能做成还是个问题。  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开发商?能不能拿到中意的地?这些问题让部分有意尝试的机构望而却步。曾经在网上发微博组织粉丝团购的南京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天元告诉记者,高盛暂时搁置了原已启动的“众筹建房”计划。“我们还是觉得要先拿地、再筹款,目标更明确。”  其实,梳理上世纪90年代住房商品化改革以后的变化不难发现,“集资建房”的呼声伴随着市场波动而产生:从2005年前后因为高房价、低质量呼吁自建房,到2008年后房价暴涨催动“众筹建房”概念兴起,再到现在房地产市场调整,各类打着“众筹”旗号的房地产融资频现,皆是如此。“众筹建房”之所以被喊出,又被追捧,背后是人们对住房及住房品质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的现实。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认为,如果“众筹建房”能回归集资建房、满足普通需求的本意,这样的金融创新和房地产开发创新都值得鼓励。解决住房问题关乎民生幸福,相关部门在建设保障房的同时,也应该有条件地鼓励金融等各类房产开发创新,以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来共同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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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市对全市速8、布丁、7天等10家快捷酒店进行抽查,竟有9家都在毛巾、床单等公用纺织品方面存在不达标项目。  点评:近年来,多地频频曝出快捷酒店卫生问题。诸如毛巾多用,擦完马桶擦杯子;浴巾变身抹布,用于擦除厕所地板污渍;床单菌落总数超标,传播疾病风险增大等。  经济、方便是快捷酒店的优势,也是工薪阶层出门在外的首选。瞄准这一市场,一些快捷酒店近年来高速扩张,到处“跑马圈地”。而与“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式扩张相伴的,则是管理方式粗放,卫生质量堪忧,品质良莠不齐。  对监管部门而言,决不能让快捷酒店在片面逐利的道路上成为脱缰野马。进一步加强对快捷酒店的日常监管,加大问题检查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对于快捷酒店而言,品质是企业立身之本,要谋求长远发展,必须强化管理与培训,强化统一的质量标准落到实处。如若放任粗放式发展,终将被公众“用脚投票”,被市场“大浪淘沙”。(记者梁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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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夏邑县一位六旬老人回报恩人一套楼房的事迹被传为佳话。  这位六旬老人叫伊庆民,是夏邑县一家公司的老板。伊庆民3岁时父亲不幸病故,母亲靠卖花线养家糊口。伊庆民十一二岁的时候,一次随母亲去赶会卖花线,回来的路上遇到暴风雨,在王集乡刘寨村一个农户家避雨时,这家妇女看小庆民又冷又饿,便把自家刚煮熟的玉米棒送给他吃。  前不久,伊庆民赶到刘寨村寻找到了当年送给他玉米棒、如今已80多岁高龄的老大娘,激动地说:“您是我的恩人,这几十年我都没忘记。现在我的经济条件好了,我要在县城送给您老人家一套三室二厅的楼房,把您接到县城里去享福。”并当场把楼房钥匙交到了老人手中。  编辑点评:这个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原来好人真的会有好报啊!啥也不说了,咱也助人为乐去!其实,好人有好报自然指的不是这种难得一见的报恩,更重要的是当你帮助别人时,心理上能得到一种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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